馬太鞍溪重創 花蓮災民醫療費減免3個月、受災區民半年免繳健保費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花蓮光復重創,衛福部長石崇良(中)今表示,災民3個月醫療費部分負擔由賑災基金會善款及公費支應,針對行政院已公告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災區保險對象,受災當月起6個月內應負擔健保費由善款支應。記者翁唯真/攝影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花蓮光復重創,衛福部長石崇良今表示,健保署爲減輕災民就醫負擔,3個月醫療費部分負擔由賑災基金會善款及公費支應,針對行政院已公告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災區保險對象,受災當月起6個月內應負擔健保費由善款支應。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一同響應,捐款約800萬元,協助當地度過難關。

石崇良今出席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醫療界賑災募款分享記者會時說,災民是3個月內的醫療費用的部分負擔,都是由公費或是善款去支應,還有一些住院膳食費也可以得到補助。

健保署長陳亮妤表示,另符合受災救助等情形者,受災當月起6個月內應自行負擔健保費由中央政府支應,全力協助災區民衆安心就醫及重建。經公佈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內受災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

二、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

三、受災當月與前二款保險對象一同投保或爲其配偶、父母、未成年之子女、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之子女。

四、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之資格。

五、領取政府核發農田、魚塭、漁船(筏)或舢舨受災救助。

石崇良說,相關費用非健保費支應,而是按照災害防救法規定,通常災害規模大的時候就會依指引募款,若沒有募款就是由公務預算去調整使用,或是預備金來支應。

健保署提醒,受補助保險對象名單,由該縣(市)政府於災害發生後主動提供健保署,據以覈計補助金額,保險對象不需自行辦理申請作業。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目前災區復原與重建仍需社會各界資源支持與國人持續關注,醫師公會全聯會攜手玉山銀行、各縣市醫師公會、各醫療相關協會及學會,共同努力朝捐贈800萬元至衛福部賑災基金會專戶。而全臺各地醫療院所、醫師們自行捐款的隱藏數字更多,大約是800萬的2至3倍。

陳相國說,也代表全聯會致贈各家醫院醫護人員10萬元慰問金以感謝醫護人員辛勞付出。同時,因災情嚴重導致診療停擺的診所及光復鄉衛生所,全聯會分別捐贈5萬元慰問金,以聊表醫師公會對於受災同道關懷心意,另將捐贈5萬元等額電腦設備,協助光復鄉衛生所儘速回覆正常醫療服務,以照護當地居民日常醫療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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