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石監視一週加班24小時 臺鐵1公文「員工憂領不到錢」
▲臺鐵工務人員工作繁重,東部除養護外還要監控落石,員工常要加班。(資料示意圖/臺鐵公司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花蓮強震後臺鐵啓動24小時邊坡落石監視,有員工養護工作加上輪班落石監控,一週加班24小時,不過近來臺鐵發文,要求各單位確實控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勞基法46小時加班規定,讓員工憂心若加班費「破錶」,超過的時數恐領不到錢。臺鐵則表示,除要求員工加班時數不得違法外,加班工資都會規覈實發放。
臺鐵員工在「靠北臺鐵」臉書社團爆料,現在工務單位面臨到不給加班費的狀況,起因是調查到某工務段加班費過度高於其他段,但該工務段的加班費會破錶,是因爲被塞了「24小時要輪值的落石監視」及「首班車查道」,一個員工上一週落石監視的加班費就已經24小時了,還要改全處核心工時23時到隔天凌晨5時,且一個晚上才120元夜點費要玩什麼爆肝遊戲,一個公司的員工要靠加班費才能生存,不就代表薪資結構有問題。
臺鐵產業工會則表示,東部路線因地震和下雨狀況多,加上邊坡多,路線狀況比西部幹線複雜,一般養路工作難以在一般工時內完成,且要在首班車發車前巡軌,確保路線沒有障礙物,再加上24小時輪值監看落石沒有專人專責,要輪流去監視,加班難以避免,現在人力沒有非常充足還要用契約工下,臺鐵公司發文要求控管加班時數,看似立意良善,但員工要負擔沉重養護和監視落石工作,讓同仁擔心以後加班費破錶,即便超時工作也領不到加班費。
此外,臺鐵產工指出,工務人員路線養護工作繁重,夜間津貼一天只有120元,相較其他公務或國營機關低得誇張,且是軌道業最低,且工務現場第一線人員危險性比司機員高,不但道碴夯實易有被噴出石頭砸傷危險,還可能面臨列車臨軌風險,一旦路線發生災害,還要隨時衝至現場搶通,但危險津貼一個月僅3000元,工會認爲夜間津貼和危險津貼都應該檢討提高。
對此,臺鐵公司表示,爲因應路線養護工作特性,臺鐵公司工務單位需兼顧行車旅運及工作安全。在工務維修軌道養路作業中,必須夜間封鎖路線,實施養路工作,因此工作時間排定爲夜班制,原則上從夜間22時至晨間4時,由各工務段依其轄區路線的養護時間帶定期檢討核心工作時間,以確保同仁的工作安全。
臺鐵說明,有關臺鐵公司114年1月23日函文,主旨係爲重申員工經單位主管事先覈實指派延長工作者,皆應依勞基法規定核給加班費或補休。並依勞基法第32條規定,僱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辦理。
臺鐵公司強調,臺鐵工務單位在維持行車安全及路線養護作業過程中投入的人力工時,所衍生的加班工資,皆依法依規定予以覈實發放,絕無扣剋加班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