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倒廢棄物30噸變70噸 鍾東錦擔心破窗效應越來越大堆
苗栗縣後龍鎮公司寮山登山口遭亂倒營建混合廢棄物,且從30噸到70噸,縣長鍾東錦擔心破窗效應,希望儘速清除,苗栗地檢署則迴應今年4月18日已採證完備,縣府如有必要可以代處理。
後龍鎮公司寮山山頂是縣內少數的一等三角等,一名山友今年6月8日赫然發現登山口附近濫倒大批廢棄物,大殺風景污染環境,也有損苗栗形象,今天縣務會議列案討論,環保局證實是舊案,檢警介入偵辦,部分判決、部分仍在偵辦中,因有保全證據的考量,因此尚未清理。
環保局指出,公司寮山登山口附近國有財產署土地,環保局會同警方去年8月27日、10月16日及11月14日至現場,查獲營建混合物,數量從約30公噸增加至70噸,警方查獲一名簡姓男子(61歲)僅承認部分廢棄物,苗栗地方法院今年3月依廢棄物清理法判處1年2個月徒刑,另有部分還在偵查中。
鍾東錦擔心破窗效應,指出如果遲遲未處理,廢棄物恐怕越堆越大堆,環保局應可責成行爲人或土地管理人清理,他將拜訪檢方尋求解套,儘快清理公司寮登山口的廢棄物。
苗栗地檢署回指出,公司寮山區遭傾倒廢棄物,檢察官積極偵辦,持續追查涉案行爲人,全案並於4月18日採樣檢驗,完成證據保全,依廢清法規定,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命事業、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者、仲介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者,容許或因重大過失致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於其土地之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清除處理。
檢方表示,如果屆期不清除,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得代爲清除、處理,並向其求償清理、改善及衍生的必要費用,屆期未清償者,移送強制執行,環保局可依法定程序,將土地回覆原狀。
苗栗縣後龍鎮公司寮山登山口遭亂倒營建混合廢棄物,且從30噸到70噸,縣長鍾東錦擔心破窗效應。圖/民衆提供
苗栗縣後龍鎮公司寮山登山口遭亂倒營建混合廢棄物,且從30噸到70噸,縣長鍾東錦擔心破窗效應。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