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場合法化 高雄山區營地陳情放寬
高雄露營場管理要點上路3年,全市僅16處營區申請通過,原民區有業者花了5、60萬元還無法過關,心情非常沮喪。記者徐白櫻/翻攝
交通部觀光署輔導露營區合法化,但露營場管理要點上路3年,高市僅16處營區合法化、9家進第二階段審查,山區原鄉業者多半位處環境敏感區,連申請資格都沒有,哀嘆今年豪雨過後,土石流警戒區又要擴大範圍重新檢討,合法化變遙不可及的夢。
高市觀光局表示,據交通部訂定的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土石流潛勢溪流範圍屬環境敏感區,不得申設露營場。目前業者已向交通部觀光署陳情,要求放寬於土石流潛勢溪流範圍申設露營場,觀光局輔導的腳步也不會停歇。
「合法化只是個幌子」桃源區陳姓業者直言,幾乎沒有一條法規適用於山區,土石流潛勢區、原住民保留地、農牧用地或林地統統都不行,有同業花數十萬元找專業顧問公司協助,3年了還在跟觀光局對戰,真的很累,盼能儘速有因地制宜的規範,否則難道要叫露友只能在平地露營嗎?
六龜區湯姓業者認爲,需要有更多配套措施,及放寬申請規範,才能全面性邁向合法場域。
據統計,全臺非法露營場約佔9成,觀光署2022年7月開放1公頃以下農牧或林業用地合法設立露營場,但開發範圍不能超過全區面積10%。露營場要合法,第一階段需先取得非都市土地許可,第二階段取得雜項建照及水土保持等項計劃,申請時程不一。
政策鬆綁第一年,高市府舉辦多場輔導說明會,多達167家業者參加,不過輔導3年,全市僅16家露營場合法,約十分之一業者拿到合法化門票,含桃源區2家、那瑪夏2家、六龜2家,其餘10家分佈在旗山、美濃及燕巢等地。
高市觀光局統計,目前除16家合法露營場外,第一階段土地許可已有79家通過審覈、42家審查中,進第二階段審查的有9家。露營場無法合法的原因,包括土地位於不得設置露營場的19項環境敏感區內;設施未符規定;或尚未取得水土保持證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