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委託人150萬疏通關係?司法局介入調查

近日,重慶市民尹女士反映,因兒子滕某捲入一起刑事案件,她經兒子的小學同學推薦,委託重慶律師汪某爲滕某辯護。尹女士在向律所交納20萬元律師費後,汪某又要求她向其個人賬戶轉賬150萬元,以保護她不受滕某的案件牽連。尹女士懷疑受騙,已向重慶市兩江新區司法局和重慶市律協進行投訴。

目前,兩江新區司法局和重慶市律協正在對尹女士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

據尹女士介紹,滕某因涉嫌合同詐騙,於2022年1月17日到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投案。兩日後,滕某被刑拘。在滕某小學同學的推薦下,尹女士於當月27日與汪某簽訂委託合同,並按照約定向其所在律所支付20萬元律師費(至今未收到發票)。

尹女士稱,2022年3月7日,汪某將她和滕某的前妻叫到律所,稱滕某的案件非常嚴重,稱公安機關下一步會以包庇、窩藏、隱匿犯罪嫌疑人及財產等找她們的麻煩,甚至會前往滕某兒子的學校“找麻煩”。汪某聲稱他有途徑和人脈,遂要求二人向其個人賬戶支付150萬元,以“保護”二人不受滕某案件的牽連。尹女士提供的轉賬記錄顯示,次日,尹女士分兩次向汪某的個人賬戶轉款合計150萬元。尹女士稱,150萬中有65萬元是她向滕某的前妻借的,剩餘部分是她一輩子的積蓄。

此後,公安機關多次找滕某的前妻配合調查,後者也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了證言。儘管尹女士並未被要求配合調查,但兩人仍覺得被汪某欺騙,於是找汪某退錢。尹女士稱,汪某改口稱要用這筆錢去打點關係,幫滕某獲得自首和從犯等從輕判罰的情節。在沒有法律專業知識和對案件詳情不瞭解的情況下,尹女士又一次信以爲真。

直到看到合川區法院於今年3月31日作出的判決書,尹女士才得知,滕某在該案中的角色本身就是從犯;此外,滕某是在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後主動到案的,屬於客觀上的自首情節,並不需要汪某去打點關係運作。尹女士繼續要求汪某退還150萬元,但汪某始終未退。

今年5月,尹女士向重慶市兩江新區司法局和重慶市律師協會投訴汪某涉嫌違法違規執業。5月26日,兩江新區司法局作出《投訴受理告知書》,稱該局已按法定程序受理,將盡快告知投訴人調查結果。

已轉所的汪某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關於此事,主管部門正在進行調查處理,他不方便接受採訪。對於尹女士所反映的情況以及是否已退還尹女士150萬元等問題,汪某未予回答。

6月30日,兩江新區司法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舉報人未收到書面答覆,就說明該局仍在調查處理中。按照規定,該局將在作出《投訴受理告知書》之日起60日內作出答覆。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