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被要求補件惹議 移民署:奉公守法的人不需過度擔心

內政部移民署。記者翁至成/翻攝

移民署近日大量發函通知在臺定居及設有戶籍的陸配,三個月內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公證書」,否則將撤銷在臺戶籍登記,引發爭議,移民署今天發新聞稿表示,在臺長住、奉公守法的人不需過度擔心,若個案有實際上無法克服的困難,已在官網建置專區提供Q&A,並增設專屬服務信箱和電話。

移民署指出,爲避免民衆同時具有兩岸戶籍情事,形成雙重身分而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依法陸續通知具陸籍身分且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於合理期限內繳附相關證明文件。

移民署再次強調,對於已經在臺灣長住久安、安居樂業、奉公守法且認同中華民國之曾爲陸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請之實質上困難,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不需過度擔心。

移民署稱,已陸續接獲受通知對象完成繳附的相關文件,惟針對部分個案,因爲有實際上無法克服的困難,致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者而向該署反映,有聽到民衆的聲音,並立即尋求便利的方式,以免民衆南北奔波詢問。

移民署已在署的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建置專區,提供當事人關切的Q&A、法令依據,更增設專屬服務信箱(NIA2025@immigration.gov.tw)及專線電話(02-23889393轉分機5042至5048及5660)等服務。

移民署呼籲,相關民衆可利用以上信箱或電話專線,或者就近至所轄地的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反映困難處,會針對民衆個案,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機關或單位,積極尋求妥適之解決方式,請有需求的民衆善加利用上述各項便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