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違法違規行爲舉報公告

爲預防和減少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電焊、氣焊、氣割作業及使用噴燈、打磨、砂輪、電鑽) 引發火災事故,便於有關部門和屬地督促指導,共同防範安全風險,切實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就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違法違規行爲舉報公告如下:

一、舉報區域範圍和對象。全市各縣(市、區)範圍內,人員密集場所內存在以下行爲的:

1、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安全責任制的,包括明確現場負責人、管理人、動火作業時間、範圍以及防護措施;

2、在使用、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的;

3、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審批制度,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

4、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屬地備案制度,動火作業前向鄉鎮(社區)履行備案手續的;

5、動火作業期間未嚴格落實“六必須”(必須清理周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質,動火作業區域與其他區域必須進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須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須在現場設置警戒線或者安全標識;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必須避免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的作業產生交叉;必須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全過程監護。作業結束後應當進行現場複查,確保無火災危險後,方可離開)的。

二、社會監督與舉報方式。鼓勵社會公衆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發現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未按照“六個必須”動火作業的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過舉報電話12345或12350(保留現場視頻、照片等依據)舉報。對於提供的有效線索,舉報覈實的違規動火作業,由執法部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舉報時間。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長期執行。

四、監督舉報須知。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舉報人應留下姓名及聯繫地址、電話,便於進一步溝通聯繫及反饋處理結果。對於實名舉報事項;我們承諾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舉報人信息絕對保密。

呂梁市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和建築

保溫材料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專班

2025年4月26日

來源:呂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