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未停撞飛母女害少女枉死!水電工判10月 心碎媽媽獲緩刑
▲彰化母女騎車雙載行經閃黃閃紅燈路口遭撞飛,女兒搶救7天傷重死亡。(資料圖/民衆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伸港鄉1名陳姓母親騎機車載着14歲女兒放學回家,遭20歲黃姓水電工開車撞飛摔落農田,女兒搶救7日後傷重死亡,鑑定報告認定黃男行經閃紅燈路口未「停車再開」爲肇事主因,依過失致死罪判10月徒刑,陳母則是行經閃黃燈未減速,法官考量其承受喪女之痛,判處2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此起悲劇意外發生於2024年10月23日深夜21時31分許,當時20歲黃男開車沿中華路670巷北往南行駛,而柯母則是載着女兒沿彰新路七段401巷東往西行駛,雙方於巷口發生碰撞,母女飛落一旁農田裡,乘客柯姓女學生右股骨折、右脛骨折,送彰濱秀傳急救,不幸於10月29日死亡。
法官依據行車紀錄器與鑑定報告,黃男未遵守閃紅燈「停車再開」規定,導致柯姓少女死亡,並造成陳女重傷,爲肇事主因、陳女行經閃黃燈未減速,但責任較輕,且身爲死者母親,承受喪女之痛,身心已極度煎熬。
法官審酌,少女死亡對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尤其陳女既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家屬,雙重身分使她的痛苦遠超一般刑罰能衡量。黃男雖嘗試和解,但因賠償金額落差過大未能達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個月徒刑。陳女則獲判2個月、可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