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方促稀土企業追蹤流向
大陸要求稀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稀土產品流向記錄制度。 (路透)
大陸工信部等三部委發佈「稀土暫行辦法」,要求稀土生產企業應當建立稀土產品流向記錄制度,如實記錄稀土產品流向信息,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度稀土產品流向資訊,記錄到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的稀土產品追溯信息系統。
有分析指出,透過對稀土的開採、冶煉分離進行總量調控,可以有效控制這一戰略資源,爲經濟和國防安全提供保障,並在國際競爭中佔據優勢的戰略地位。
證券時報報導,大陸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發布「稀土開採和稀土冶煉分離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辦法」。提到稀土生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在總量控制指標範圍內從事稀土開採和稀土冶煉分離。
「暫行辦法」明確表示,稀土生產企業由工信化部會同自然資源部確定。除確定的企業外,其他組織、個人不得從事稀土開採和稀土冶煉分離。
此外,稀土生產企業應如實記錄稀土產品流向資訊,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度稀土產品流向信息,記錄到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的稀土產品追溯信息系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信部、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總量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