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直連豐富企業實現清潔綠色供電方式 有助降低企業電力使用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期印發《關於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項目可以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而通過專用電力線路與單一電力用戶實現直接連接。

綠電直連豐富了企業實現清潔綠色供電的方式,進一步打開了新能源消納空間,有助於激發新能源企業投資建設的熱情,從負荷側提高消納的靈活性,加速離網、併網與微網系統的發展。

一方面,綠電直連有利於穩定新能源項目的收益預期。在源、網、荷、儲各環節中,由於電源側、負荷側具有一致的利益關係,雙方相當於簽訂了多年的電力購買協議(PPA),可以保障項目的長期收益率穩定,也可使項目建設更爲理性。

另一方面,綠電直連也有助於降低企業生產運營成本。通過專有項目向新增負荷、部分存量負荷(如自備燃煤電廠負荷和碳剛性出口負荷)供電,相當於給予部分自備電廠份額,使得企業在利用自身屋頂之外,也可以利用更廣闊的土地來發展新能源項目,從而提升自供電比例,降低電力使用成本。

從投資角度來看,政策利好微網和功率預測、電力交易相關企業。綠電直連項目分爲併網型和離網型兩類,併網型項目需要以電源、線路、負荷作爲整體併入電網,與電網劃清物理界面和責任面,不將消納壓力傳送至主電網,做到可觀、可測、可調、可控。企業需要具備調節能力,自己負責綠電消納和峰值功率,以在綠電豐盈時加速生產,在綠電不足時保證生產連續,並要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這需要企業具備一定的軟硬件基礎,包括儲能設施、功率檢測和調節設備、功率預測和電力交易軟件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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