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進路口也中鏢!臺東「科技執法」變左轉陷阱,無辜駕駛喊冤!
臺東市更生北路與志航路交叉口設有科技執法系統,對於已進入路口但未及時完成左轉的車輛,警方仍依規判定闖紅燈並開罰,引發部分用路人不滿。記者尤聰光/攝影
臺東市更生北路與志航路交叉口設有科技執法系統,對於已進入路口但未及時完成左轉的車輛,警方仍依規判定闖紅燈並開罰,引發部分用路人不滿。有議員認爲現行規定對於因交通阻塞導致紅燈時仍在路口的車輛開罰,並不完全合理,建議交通號誌可適度延長綠燈秒數,讓車輛順利通行,減少爭議。
警察局交通隊迴應指出,將邀集議員及相關單位至現場會勘,評估是否調整綠燈秒數或採「早開」方式改善,以便用路人順利通過路口。他們也提醒,號誌變換後,車輛不得越過停止線,如有疑義,民衆可提出申訴,警方將調閱監視影片,審慎處理。
議員吳景槐昨於總質詢時提到,市區更生北路與志航路交叉口設有科技執法系統,不過,近日他接獲不少民衆陳情表示綠燈已進入路口準備左轉時,未料,被前方車輛堵住,號誌燈變紅燈,未及時完成左轉,就吃了闖紅燈罰單,這樣的裁罰並不合理,不僅擾民也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他建議交通號誌可適度延長綠燈秒數,讓車輛順利通行。縣府表示,會針對轄管道路持續評估科技執法的合理性及號誌調整方案,以兼顧交通安全與用路人權益。
部分受罰民衆表達無奈,張姓駕駛說,「我明明綠燈就進了路口,但因前方車輛回堵,紅燈時還沒轉完,結果被開罰,真的很困擾」。另一位林姓用路人則表示,希望能延長綠燈時間或改善號誌設計,減少因交通阻塞而被誤罰的情況。
據交通法規,紅燈時仍穿越路口(包括左轉、直行或右轉)即屬闖紅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並記3點;若6個月內累積6點,駕照將被吊扣1個月。即便綠燈時已越過停止線,但因車流阻塞在紅燈時仍卡在路口,也仍屬違規行爲。
警方建議駕駛面對箭頭綠燈應等左轉箭頭亮起再行動,圓形綠燈左轉則需注意後方車況;若路口設有左轉待轉區,可在直行號誌亮時駛入待轉區,縮短通過距離;駕駛應提前判斷車流,避免因回堵而在紅燈時仍停留於路口。
臺東市更生北路與志航路交叉口車流量大,遇到尖峰時間易交通阻塞導致紅燈時,仍有車輛卡在路口情形,議員建議交通號誌可適度延長綠燈秒數。記者尤聰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