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注意!桃科技執法「35處路口曝光」 這天正式上路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強化行人安全,擇定35處高事故地點新建置科技執法。(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強化行人安全,擇定35處高事故地點新建置科技執法。(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科技執法搬家,35處新路口。(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科技執法搬家,35處新路口。(交大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科技執法搬家囉!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分析去年100處科技執法成效,事故減少12.03%,經滾動式檢討,將強化行人安全,擇定35處高事故地點建置科技執法,取締未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線行駛、路口未淨空等違規,即起爲宣導期,3月10日正式啓用開鍘。
桃園市警察局成立交通科技執法中心後,導入科學化指標分析制度,定期採集相關數據,透過「核心施政指標(KPI)」數據分析,比較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前後「執法、事故」數據升降情形,統計去年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專案,設置地點事故與同期比較約減少12.03%,其中取締未停讓行人路口事故與同期比較約減少18.61%。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今年1月依據採購合約中的設備遷移條款,滾動修正35處地點,以強化行人安全爲首要理念,結合高發事故地點,達成「精準執法」目的。
「35處設備遷移專案」選定桃園區6處、中壢區9處、楊梅區1處、大園區1處、觀音區3處、大溪區1處、平鎮區3處、龜山區4處、八德區1處、龍潭區2處及蘆竹區4處,並視各建置路口特性擇定相應取締功能,每處路口建置1至2種不同執法功能,包括取締不停讓行人17處、闖紅燈16處、未依標誌標線行駛10處及路口未淨空1處,致力於加強執法與防制事故,同時兼顧執法情理及效率,追求有效事故防制。
李維振表示,遷移設備現已完成建置、驗收等相關事宜,即起至3月9日前爲執法宣導期,將自3月10日正式啓用執法,除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公告建置地點外,也透過各類媒體加強宣傳,促使民衆遵守交通規則。
李維振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行駛,判斷交通事故肇事因素時,「車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多列爲主要肇責,科技執法最重要之目的,是讓駕駛共同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