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中院:千方百計解難紓困 執結拖欠企業賬款陳年舊案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樑成文)“執行案款已發放到A公司賬戶,請注意查收。”7月2日,婁底中院執行人員通過執行團隊工作微信告知申請執行人A公司代理人。
“公司反饋已經收到執行款,感謝您。”7月3日,A公司代理人通過微信回覆。
至此,一起歷經26年,期間經過兩次終結本次執行的拖欠企業貨款案件,終於圓滿結案。
1999年10月14日,婁底中院就申請執行人A公司與被執行人B單位貨款糾紛一案作出生效判決,因B單位未按判決履行,2002年2月27日,該案進入執行程序。2007年6月19日,因B單位欠債較多,該案終結本次執行。2010年1月20日,A公司申請恢復執行。2010年7月,B單位在支付3萬元後,因確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再次終結本次執行。後因機構改革,B單位改爲C單位、D單位,A公司申請變更C單位、D單位爲被執行人,生效裁判予以准許。2025年4月27日,A公司向中院申請恢復執行。
中院恢復執行後,因申請執行人爲國企,爲落實省高院《關於加快清理拖欠企業賬款案件的通知》精神,確保及時妥善執結本案,中院執行局多次召開案件調度會,協調被執行人所在地基層法院執行局,積極與兩被執行人對接,並與政府相關部門召開協商會議,通過府院聯動爲執行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5月20日,中院執行局組織A公司、B單位、C單位開展執行和解工作,並邀請基層法院執行局參與。會上,中院執行局局長耐心地宣講政策,“當前全省法院執行系統正在集中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並專門召開視頻調度會。及時清償企業賬款事關優化營商環境,你們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爭取及時化解糾紛。”
“因當地政府財政緊張,單位資金缺口較大,歷史欠債較多,員工工資支付壓力大,甚至出現員工鎖門討薪的情況,因此無力支付多年來累計的利息,希望法院幫忙做做工作,A公司也考慮一下我們的難處,利息適當減免一些,我們爭取分期償還。”C單位負責人在協調會上表示。
在中院與基層法院聯合面對面、背靠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努力下,終於達成初步調解意向。
今年4月,婁底中院推出執行團隊工作微信號,搭建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等與案件承辦人之間的直接聯絡通道。執行人員通過工作微信實時跟進申請執行人的工作彙報進展、協調執行和解協議的確定、瞭解被執行人資金到位情況,第一時間對接執行和解協議簽訂事宜,各個環節因執行團隊工作微信的存在而事半功倍。
6月26日,C單位按執行和解協議將執行款及相應執行費用一次性支付到位。
婁底中院執行局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爲抓手,採取府院聯動、兩級法院聯合辦案的方式,發揮基層協調優勢,督促被執行人及時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以執行團隊工作微信提升工作效率,爲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審:譚洲偉 二審:羅江 三審:劉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