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母親陷“免費體驗”騙局 17.7萬元養老錢險些打水漂
六旬母親陷“免費體驗”騙局
17.7萬元養老錢險些打水漂
“若不是催賬電話打到家裡,我還不知道母親把一輩子的養老錢都投進了‘抗癌套餐’裡。”8月6日,市民劉先生向蘭州晚報“記者跑腿”欄目反映,62歲的母親在城關區一家養生店“檢測出腫瘤”,店員誘導老人陸續充值17.7萬元,最終在多方協調下才追回14萬元,仍有3.7萬元因“證據不足”無法退還。
從免費捏腳到“腫瘤危機”
劉先生說,今年5月6日,母親是在菜市場被“免費體驗捏腳”的工作人員攔下的。“一開始只是免費服務,工作人員態度特別好,後來還跟着到家說‘按得有效果就辦個卡’,母親想着花1260元試試,就充了錢。”
連續按摩五六次後,店員突然提出“免費檢測身體”,用一個“芯片儀器”在母親肚子上放置片刻,便告知“肚子里長了多處腫瘤”。“我母親一聽就慌了,對方說他們能治,還不讓告訴子女,怕‘影響治療心情’。”劉先生說,父親去年病故後,母親就精神不好,被這番話嚇得六神無主,開始不斷爲“抗癌套餐”充值。
爲了充錢,老人在店員的陪同下每天到銀行取4.9萬元(因5萬元以上需預約),連續取了3天,將17萬多元積蓄全部交給店家,甚至還欠下10萬元“套餐費”。直到前幾日店家催賬,劉先生才發現母親的遭遇。
維權遇阻 費用難退還
劉先生髮現後,立即撥打110和12315投訴,但店家矢口否認“檢測腫瘤”一事。他們說只是做按摩,劉先生曾讓母親帶着錄音設備去店裡,對方卻警覺地改口“只說過‘淤堵’,從沒提過腫瘤”。
由於缺乏直接證據,此事被定性爲消費糾紛。轄區民警約談店家後,對方提出協商解決。“他們說已消費的項目不能退,未消費的可以退,最終算了14萬元,現場退還現金。”劉先生無奈地說,剩下的3.7萬元被算作“已服務費用”,包含6次“抗癌按摩”和其他項目,每次收費高達五六千元。
律師提示:
及時收集證據 依法維權
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裴洋說,在本案中,養生店以“免費捏腳”“免費檢測”爲誘餌,虛構劉先生母親體內存在腫瘤的事實,誘使其支付17.7萬元購買所謂“抗癌套餐”。從法律視角分析,該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關於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屬於針對老年人的養老詐騙犯罪。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老年人對疾病的恐懼心理實施欺詐。以非法佔有目的,通過分次充值等方式規避單筆大額轉賬預警,逐步誘騙老年人持續投入,且未提供正規發票,將實際成本低廉的產品或服務被包裝成高價“抗癌套餐”。利用老年人對癌症的恐懼心理,使其陷入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本案涉案金額達17.7萬元,但由於商家比較狡猾,且老年人法律意識淡薄,未能收集到有效證據,從而無法從刑事角度立案。未退還的3.7萬元雖然相較於實際提供的產品與服務價值明顯不合理,但基於雙方達成一致,導致該部分“已消費的服務費”無法退還,給老年人造成極大損失。
目前針對老年人羣體的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從老年人自身角度出發,一定不要有貪圖小便宜的心理,生病就醫也應當去正規醫院,對部分小型醫療機構的資質應當進行審查,簽訂書面服務協議並留存交易憑證。老年人家屬也應當經常關注老年人的身體情況以及銀行賬戶大額支出,可以適當進行案例警示,詐騙分子常利用老人孤獨感實施詐騙,子女多關注和陪伴,以降低老年人受騙風險。
由於犯罪分子一般善於僞裝,難免會有老年人上當受騙,此類事件發生後,首先應立即通過書面協議固定退款承諾,及時收集證據,必要時可以錄音錄像,避免經營者轉移財產。其次,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以免證據毀損,爲追回款項爭取最大可能性。再者,若刑事無法立案,也可以考慮從民事訴訟角度來維權追回損失。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桑傑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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