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衆黨定調維持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外界關注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表示,依「國籍法」,就職一年內須放棄外國籍;她還說,政府立場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衆黨嗆劉:「是口誤還是法盲?」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則批,如此違憲言論已不配當部長。
劉世芳指出,國籍法第廿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職或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或到職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媒體追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是否是一個國家?劉世芳表示,憲法增修條文、歷屆總統講話都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上,「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有村長因未放棄中國國籍遭解職,劉世芳重申,陸配參選或就職相關規定,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籍法,民選公職須效忠中華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不同國家」。
對於劉世芳聲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衆黨發言人張彤質疑,到底是口誤還是法盲?中華民國憲法、兩岸條例皆有清楚載明「大陸地區不是外國」,也就是憲法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爲國家,現在單憑一句話就可以超越憲法,「難道劉部長下一步準備要去面試大法官?」
蕭旭岑批評,劉世芳言論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新兩國論」,劉在國會殿堂胡說八道,已經不配擔任內政部長。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