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稱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藍白齊轟違憲

陸配李貞秀有望遞補民衆黨立委,內政部長劉世芳(見圖)11日表示,李就職日1年內要放棄其他外國國籍,並強調,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劉宗龍攝)

民衆黨明年擬由陸配李貞秀遞補立委,內政部長劉世芳11日提醒,根據《國籍法》,李貞秀在就職日1年內要放棄其他外國國籍,並強調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黨和民衆黨痛批劉世芳的說法「完全違憲」,質疑內政部長單憑一句話就可超越《憲法》?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才因未完成註銷大陸戶籍,8月1日遭內政部解除村長職務。由於民衆黨確定實施「2年條款」,現任8席不分區立委將於明年2月請辭,由第9至第16名被提名人依序遞補,其中排名第15的李貞秀能否遞補引發關注。

對此,劉世芳昨在立法院表示,依《國籍法》第20條第4款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若擔任需受國籍限制公職,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她會提醒立法院諸位同仁,就職日1年內要放棄其他外國國籍。

媒體追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是一個國家嗎?劉世芳迴應,不論從《憲法》增修條文或歷屆總統談話,說得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的角色上,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若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效力文件,不管是海基會、海協會或兩岸之間的往來,它就是一個官方證明文件。

媒體繼續追問,政府說「兩國」互不隸屬,《憲法》有這樣的說法嗎?外界質疑恐有違憲之虞。劉世芳則說,她不想爭論這個問題,並一再重複「請看憲法增修條文」。

外界質疑此舉是否在「封殺陸配」,她反駁「不是」,臺灣有關陸配的參選或就任公職,是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國籍法》規定,民選公職就必須對中華民國效忠,臺灣是個法治國家,民選公職的效忠對象就必須忠於憲法、忠於一個國家。

對於劉世芳聲稱「我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衆黨發言人張彤痛批,劉到底是口誤還是法盲?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寫得清清楚楚「大陸地區不是外國」,《憲法》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現在部長單憑一句話就可以超越《憲法》,難道劉世芳下一步準備要去面試大法官嗎?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寬裕也說,劉世芳說法完全違憲,身爲部會首長應詳讀《憲法》再發言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