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宅血案遺址申請史蹟遭北市駁回 綠委批不義遺址條例停擺
立委範雲偕義光教會牧師、民團、學者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臺北市政府應該將林宅血案遺址義光教會覈定爲市定史蹟。記者杜建重/攝影
「歷史記憶正在消失,保存不義遺址不能再等!」民進黨立委範雲今與立委張雅琳偕義光教會牧師、民團、學者開記者會,揭露林宅血案發生45年,其遺址義光教會仍因缺乏專法,無法成爲轉型正義保存與活化的重要場所,且日前向臺北市政府申請成爲市定史蹟更遭駁回。
範雲表示,林宅血案案發後長老教會一批牧師向海內外集資買下林宅併成立義光教會,教會設立超過43年,一直希望能申請成爲不義遺址,卻因國民黨立委阻擋「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立法,至今無法申請。
義光教會近期向北市文化局申請市定史蹟,卻被以林宅血案的真相尚未偵破、歷史定位尚難論定,及其情形較接近不義遺址,或可待條例通過後登錄等理由駁回。義光教會牧師王銘澤與長老朱約信指出,目前除等待專法通過,未來教會可能也會自行設立標示、揭牌儀式等方式,來爲臺灣社會建立一個學習及反思的記憶點,並以此協助推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
範雲說明,過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報告已指出,林宅血案偵辦過程有情治單位滅證和阻撓偵查,已是當時國家干涉司法和傷害人權的證據,並非全然真相不明;既然北市委員一致認爲林案具歷史意義與價值,應可同馬場町紀念公園一樣,既爲不義遺址也列爲市定史蹟。
張雅琳說,「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明確規範不義遺址在促轉會解散後,由文化主管機關辦理相關業務,北市文化局卻使出「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未過的拖延戰術,阻擋歷史的保存;另一方面,國民黨團上會期在審查法案時模糊焦點,無視威權時期的時間定義,邊阻擋法案邊擋遺址申請,根本雙標,呼籲朝野應儘快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秘書葉旖旎表示,45年前的2月28日是林宅血案發生的日子。義光教會作爲林宅血案的發生地,承載著白色恐怖的記憶,更是修復臺灣社會「記憶斷層」的重要橋樑。義光教會的保存困境,凸顯出臺灣不義遺址面臨的制度性困境,也反映出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急迫性。
範雲提出三點訴求,表示首先請國民黨不要再阻撓立法;其次條例通過前,中央主管機關不應停下調查及擴大潛在遺址名單的工作;第三,地方政府應盡力將遺址指定或登錄爲文化資產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及活化,避免其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