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控人工生殖術後遭家暴 前夫起訴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控訴前夫林致光,於2023年剛完成人工生殖手術時,將她推倒在地,造成膝蓋受傷瘀青。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控訴前夫、前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家暴,在她人工生殖手術後要求歸還上衣,並推倒她受傷。臺北地檢署依傷害、違反保護令起訴林致光。林致光昨聲明表示「絕無推倒」,婚姻僅維持九個月,她一度提出五千萬元要求,盼迴歸理性。
起訴指出,林穎孟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暫時保護令,法官命林致光不得對林穎孟實施家庭暴力及騷擾行爲。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深夜十一時許至隔天二時許,林致光涉未體諒林穎孟剛結束人工生殖手術、在北市松山區住處需要休息,涉要求林穎孟歸還身上穿着的林致光上衣,又多次出手拉扯林穎孟身上的棉被、爭搶手機,並推倒她導致右膝挫傷瘀青。
檢方認定,林致光涉犯傷害、違反保護令罪嫌,依法起訴;至於林穎孟另控訴林致光在同年月十一日商談撤回保護令意見不同發生爭執,及同年十一月傳騷擾的文字訊息「你每天都睡得很安穩」等語,檢方難認惡意性,也未見惡害通知,給予不起訴處分。
林致光昨透過律師聲明表示,尚未收到起訴書難迴應案情細節,但起訴所指的糾紛曾獲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絕無推倒或接觸到林小姐」,恐系不同檢察官對於事實認知不同,將於法院續爲澄清及證明。
聲明提及,二人仍有夫妻剩餘財產案件於臺北地院審理中,林穎孟對於僅維持九個月的婚姻,竟一度提出五千萬元要求,是否爲此而反覆提出刑事告訴,不得而知,盼雙方迴歸理性,於法庭內依法處理。
林穎孟被控涉詐領廿六萬助理費,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三年八月徒刑,圖利罪判刑五年八月,仍由高院審理中。
林穎孟涉案時,林致光替她擔保一百萬元,去年兩人離婚後林致光聲請退保,法官裁準退保,命林穎孟另籌一百萬元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