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抹黑「分產5千萬」轉移家暴焦點 林穎孟再喊聲要前夫鄭重道歉
▲臺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因涉犯貪污罪嫌,意外揭露與前誠泰銀行少主林致光閃婚閃離。(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告前夫即前誠泰銀行少主林致光涉嫌傷害,林男昨(21日)被起訴後,聲稱林女想分產5000萬元,林女昨深夜PO文反擊林男「無稽之談」,今再委託律師聲明,批林男想靠抹黑轉移焦點,但「家暴不容掩蓋,林致光先生應正視自身暴力行爲,公開向林穎孟女士鄭重道歉」。
出身太陽花學運的41歲林穎孟,2018年由時代力量政黨提名,初次參選臺北市議員就當選,因外型清新亮眼,被封爲「甜心議員」,但她任內涉詐領議會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餘元,2022年與自己助理鬧翻、被揭發涉弊並被偵辦,去年(2024年)11月底,臺北地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2罪合併判林女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中。
▲林穎孟(左圖/翻攝IG)指控前夫、誠泰少東林致光(右圖/記者李毓康攝)涉犯違反保護令、傷害等罪嫌。
林穎孟去年2月在貪污案一審審理期間,突被偵辦期間替她繳100萬元交保金的林致光聲請退保,林女籌不出錢替代差點被羈押,幸好家人與律師及時補位付錢度過危機,這段戲劇化轉折,揭露林男2022年3月繳錢辦保、救出被約談在北檢拘留室睡1夜的林女,當時2人已交往,林女2022年底連任失敗,隨即與林男登記結婚等秘辛。
不過2人閃婚在2023年底生變、分居,去年1月登記離婚,現年57歲林致光以擔心林穎孟對她不利爲由聲請退還保釋金,更向法官爆料林女擔任市議員期間年薪破200萬元、婚後偷藏很多私房錢,林男更陳報林女名下有1間房產,法官認定2人已交惡,才准許林男退保。
林女提告本案主張2023年9月2人尚未離婚期間,林男明知她做完手術在家休息,卻違反法院核發仍有效的保護令,拉扯她推擠她成傷,臺北地檢署昨起訴林男涉犯違反保護令、傷害等罪嫌。
林致光不服,昨委由律師發佈聲明否認犯罪,並揭露林穎孟結束2人9個月婚姻,訴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提出5000萬元要求,林男在聲明中喊話「惟仍盼雙方迴歸理性,於法庭內依法處理」。
林穎孟昨深夜PO文,以「家暴男」稱呼前夫、反擊對方指她要求「分產」的說詞純屬「無稽之談」、「家暴男及其律師胡謅之語,不值得迴應」,她「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
▲臺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22日再發聲明反擊前夫、前誠泰銀行少主林致光抹黑。(圖/翻攝粉專《林穎孟 Yvon Lin》)
但林穎孟仍在意林致光意圖抹黑、轉移社會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關注,今(22日)再委託律師發佈聲明澄清,全文如下:
一、林穎孟女士於婚姻期間長期遭林致光先生家暴,於2024年4月11日受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臺北地檢署亦於2025年8月21日起訴林致光先生。本案過去曾不起訴是爲士林地檢誤認「已過追訴期」,經高檢署發回並經臺北地檢署起訴林致光先生。
二、家暴不容掩蓋,林致光先生應正視自身暴力行爲,公開向林穎孟女士鄭重道歉。花大錢炒作媒體抹黑造謠,企圖干預司法,皆無法扭轉其自身對他人行使暴力之事實。
三、林致光先生所謂被請求五千萬元之事從未發生,實屬無稽之談。然請求賠償或剩餘財產補償是家暴被害人之權利,林致光先生應先正視自身暴行,向法院表示悔悟之心。
四、家庭暴力非單純婚姻糾紛,而是嚴重侵害人身安全之犯罪。近來社會屢有違反保護令之案件,呼籲社會大衆正視家庭暴力問題,給予被害人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