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宗券商“老鼠倉”曝光:中信證券前員工趨同交易超千萬,華泰員工“盯上”公司自營盤
地方證監局最新披露的罰單,讓兩起券商從業人員“老鼠倉”案件浮出水面,2家龍頭券商中信證券、華泰證券牽涉其中。
據安徽證監局,時任中信證券信息技術中心高級經理的李海鵬,在3年多時間裡利用親屬證券賬戶,對該機構託管的某基金進行趨同交易,獲利約213萬元,最終被“沒一罰一”,合計罰沒426萬元。
另據公開報道,李海鵬“盯上”的這隻基金,或指向私募大佬鄧曉峰旗下某基金產品,其成立時間與證監局披露信息高度吻合。
另一位吃罰單的是華泰證券員工邵某。在該券商工作的十六年時間裡,邵某違規炒股長達14年,累積買入金額超3億元,最終虧損二百餘萬。不僅如此,邵某還利用職務之便跟蹤公司自營盤股票,十個月時間裡就登錄系統近千次。
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一直是監管重拳打擊的方向。上月中旬,證監會官網披露了2024年執法情況,其中就涉及嚴查“從業人員”失職情況。
中信證券前員工趨同交易超千萬元
被李海鵬“抄作業”進行趨同交易的基金,成立於十年前。證監局披露信息顯示,2015年4月下旬,高某基金成立,託管人爲中信證券,開戶營業部爲中信證券上海恆豐路證券營業部。
據報道,上述基金或指向高毅資產旗下基金產品“高毅-曉峰1號睿遠1號”,該基金成立於2015年4月24日。
那麼,李海鵬是如何利用內幕信息違規炒股,又是如何進行趨同交易?證監局的調查顯示,其操作手法是:利用職務之便獲知基金交易持倉等未公開信息,並控制妻子及妻子姊妹的證券賬戶進行交易。
具體細節上,先是在2018年底,李海鵬獲得中信證券CRM系統的相關權限,因此可獲取該券商所有客戶的賬戶信息、資產規模、交易持倉等信息。
緊接着,在次年11月初至2023年2月下旬,三年多時間裡,李海鵬便通過該系統獲知高某基金的持倉、委託、當日成交記錄等。
其間,李海鵬利用妻子程某、程某姊妹的證券賬戶進行交易。其中,利用程某賬戶累積交易股票128只,金額合計6483.8萬元,包括與高某睿遠基金趨同交易的股票76只,趨同交易金額2900.38萬元、盈利213.14萬元。
在聽證環節,李海鵬申辯稱,部分交易存在同一交易日內趨同賬戶交易時間早於標的賬戶交易時間的情形,部分股票系當事人自主交易,不應認定爲趨同交易。
安徽證監局經複覈認定,在案證據材料足以證明李海鵬作出相關交易決策時,利用了高某基金相關未公開信息,存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爲。
最終,該局對李海鵬合計罰沒426.27萬元。
華泰證券IT員工違規炒股14年
同樣是利用職務之便,華泰證券IT員工邵某高頻查看公司自營盤股票,從而違規買賣股票。
據披露,邵某在華泰證券工作長達16年,在其中的14年時間裡,存在違規買賣股票行爲,並虧損二百餘萬元。
吉林證監局的調查顯示,邵某自2008年7月至2024年7月任職於華泰證券。其中,2023年1月初至同年11月上旬,其作爲分管投研系統建設的負責人,可獲得該機構某系統的訪問權限,因此可實時獲取自營賬戶股票持倉、投資建議書等未公開信息。
借職務之便,邵某在十個月時間裡就登陸了該系統984次,平均每個工作日登陸4.66次,獲知了公司自營賬戶持倉股票名稱、股票數量等信息。
然後,利用這些未公開信息,邵某使用“楊某”證券賬戶,與華泰證券自營賬戶趨同交易58只股票,趨同買入金額3153.38萬元,盈利19.39萬元。
不僅如此,邵某違規炒股更是長達十餘年。據披露,2010年1月19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間,其作爲證券從業人員,控制使用上述證券賬戶持有、買賣股票,累計買入金額3.47億元,賣出金額3.45億元,虧損262.61萬元。
最終,吉林證監局決定,針對邵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爲“沒一罰三”,沒收違法所得19.39萬元,並處以58.18萬元罰款;針對其作爲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之行爲,處以30萬元罰款。綜合上項違法事實,對邵某合計罰沒約107萬元。
監管緊盯從業人員違規炒股
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一直是監管重拳打擊的方向。今年以來,除上述兩案件之外,還有多地證監局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開出罰單。
年初,多地證監局便開出批量罰單,根據披露,國都證券原總經理違規持有“成大生物”8萬股,全部賣出後虧損近131萬;有17年證券從業經驗的券商員工譚某,違規炒股近十年,累計虧損超58萬。
就在上個月,在5月15日“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當天,證監會官網披露了2024年執法情況,其中就涉及嚴查“從業人員”失職情況。
披露顯示,去年全年,證監會查辦59起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件,開展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專項治理行動,對38名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對66名從業人員、7家證券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
監管持續從嚴,部分券商高管因違規炒股遭市場禁入,部分違規人員更是被罰沒千萬餘元。
證監會稱,對證券公司高管孫某祥違規買賣股票等違法行爲開出同類案件年內最大罰單1800餘萬元,並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嚴厲打擊15起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對某資管公司高級投資經理劉某義“老鼠倉”行爲處以6400餘萬元罰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