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嬰幼兒輔助食品新國標發佈,罐裝輔食品類擴容
新京報訊(首席記者郭鐵)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標準修改單,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25)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GB 10770-2025)。
嬰幼兒輔助食品包括家庭自制的嬰幼兒輔助食品和商品化的嬰幼兒輔助食品。在我國,商品化的嬰幼兒輔助食品有2大類,分別是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和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據兩項新標準,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主要包括4個小類: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高蛋白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生制類穀物輔助食品、其他嬰幼兒穀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主要包括3個小類:汁類罐裝輔助食品,泥(糊)狀罐裝輔助食品,顆粒、片(塊)狀罐裝輔助食品。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解讀,嬰兒滿6月齡起,母乳仍然是重要的營養來源,但純母乳餵養已經不能完全滿足其對能量及營養素全部需求。比如,純母乳餵養的較大(6 ~12月齡)嬰兒,其30%—50%的能量、97%的鐵需要來自輔食。
根據嬰幼兒的生理髮育特點,輔食添加需要遵循由少到多、由細到粗、形態上從液態到半固態(泥糊狀)再到固態(顆粒狀)的原則。這一過程對於嬰幼兒的能量和營養素攝入、進食技能的培養、精細化運動的發展等都至關重要。特別是對於較大嬰兒和幼兒,提供具有一定質地和形態大小的食物,能夠有效鍛鍊其啃咬和咀嚼能力,促進口腔肌肉的發育,爲後續適應家庭飲食奠定基礎。
爲更好地提供滿足與嬰幼兒生長髮育相適應的食品,同時也爲了推動嬰幼兒輔食產業的創新發展,《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標準修訂時,將嬰幼兒顆粒狀罐裝輔食的品類擴大到顆粒片(塊)狀罐裝輔食,即1歲以下較大嬰兒的輔食產品形態大小小於5毫米,而針對1歲以上幼兒的產品形態大小不再做要求。
編輯 唐崢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