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良心法案也要反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虐死,臺北地院日前宣判,剴剴媽媽羣聚集在法庭外,不時激動落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三讀通過「剴剴條款」,凌虐未滿七歲孩童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曾上凱道聲援的剴剴媽媽羣,激動無法言語,希望賴總統能傾聽人民的聲音。但檢視立院表決過程,民進黨團卻上演集體投反對票或缺席不投、通過後又舉牌支持的荒謬劇,他們不覺得自己嘴臉噁心嗎?
一歲剴剴遭劉姓保母姐妹凌虐慘死,舉國震驚,檢方雖起訴並分別求處無期徒刑及十六至十八年重刑,卻也讓各界意識到,長期凌虐幼童之惡,只怕更大於一摔或一刀帶走幼弱的生命,因而疾呼修法。
但在民進黨政府廢死立場下,去年九月憲法法庭做出「判死須闖八大關」的實質廢死判決。受此緊箍咒制約,「剴剴條款」就算順利上路,虐殺兒童者要判處死刑,還是很不容易。不過,只要能發揮嚇阻作用,仍是功德一件。
可嘆的是,「賴功德」領導的民進黨,卻連這點功德都不願施捨人民:黨團空喊支持虐殺兒童者判死,二讀時卻僅邱議瑩「誤投贊成票」,三讀表決更全員未投票,無怪網民嘲諷「民進黨唯一良心邱議瑩」。更可笑的是,法案通過後,民進黨團立馬排隊舉牌拍宣傳喊 「支持」,如此反覆變臉,讓全民大開眼界。
民進黨罕見提民生法案,更連良心法案都不願投贊成票,還要鼓動罷免挺良心法案立委。如此民主,豈止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