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當國家不要你

張立齊成爲首位因定居大陸而喪失臺灣身分的國民。他喊冤說未申請大陸戶籍,其「定居證」也已在去年六月到期作廢。 (百度百科)

張立齊原本籍籍無名,最近卻因遭陸委會「註銷戶籍」,成爲首位因定居大陸而喪失臺灣身分的國民。張立齊喊冤說他未申請大陸戶籍,其「定居證」也已在去年六月到期作廢;陸委會卻以他領有定居證爲由撤銷其戶籍,使他成爲「人球」。

那天陸委會氣噗噗地拿張立齊祭旗,要來個下馬威,殺雞儆猴。未料忙中有錯,疏忽兩個關鍵節點:一,依《兩岸條例》,除非擁有對岸戶籍或護照,才能撤銷其臺灣戶籍,陸委會卻把「定居證」擴大解釋爲「有戶籍」。二,陸委會一抓到張立齊有定居證,立刻痛下殺手,卻未查清定居證是否仍然有效。

一個國家對一介公民如此痛深惡絕,非要把他從人口清冊除掉,着實罕見。張立齊若是個惡行昭彰的流氓、黑道或詐騙犯,賴政府大可將他法辦關押,百姓都會額手稱慶。但政府找不到消滅他的理由,卻用法外方式「註銷」其戶籍,使他無法返回臺灣。強迫流亡的故事,只有白色恐怖時代才聽過吧!

矛盾的是,賴政府一方面惡整張立齊,一方面又擔心大陸設籍淪爲年輕人逃避兵役的管道,因此不斷髮函要求在大陸設籍者返臺服兵役。但依陸委會的定義,這些設籍者都算是「敵國公民」了,政府還要他們回來當兵,不嫌太異想天開嗎?

思維混亂的官員,請先把自己的頭緒理一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