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告發涉公帑打私人官司 高虹安不起訴確定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告發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涉利用市府公帑爲她私人打官司,涉犯貪污罪,竹檢把高虹安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再議,昨天高檢署駁回再議,高虹安不起訴確定。
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案起於,李正皓去年7月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他去年踢爆高虹安涉新竹市寡婦樓與民主段都更案的弊案,後來收到民事求償訴狀,原告是新竹市政府,因此向新竹地檢署告發高虹安與黃姓律師,涉嫌利用公帑爲她私人打官司。
李正皓髮文指出,高虹安的行爲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或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但相關法律見解仍應由新竹地檢署衡酌。
新竹地檢署分案偵辦後,認爲高虹安與黃姓律師罪嫌不足,今年5月間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將本案送臺灣高等檢察署再議。
高檢署審查後,認爲一審偵查已完備,再議無理由,昨天駁回再議,高虹安、黃姓律師2人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