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案重審 韓悳洙辭職擬參選

韓國最高法院1日以二審法院對法條理解有誤爲由,裁定最大在野黨領袖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發回重審。(美聯社)

韓國最高法院1日以二審法院對法條理解有誤爲由,裁定最大在野黨領袖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發回重審,對距離總統大選僅一個月的政局投下巨大變數。同日,代理總統韓悳洙宣佈辭職,韓聯社稱其2日將正式宣佈參選。另外,1日晚間南韓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崔相穆因彈劾案之故,也宣佈請辭。

李在明案起於2021年末,他接受國會質詢及電視訪問時,分別就土地用途變更及大莊洞弊案關鍵人物金文起作出爭議發言。檢方指控其散播虛假資訊,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認定罪名成立,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今年3月二審改判無罪,檢方不服再次上訴至最高院。

參與審理的12名最高院大法官有10人同意李在明有罪。文件顯示,李在明宣稱與金文起的合照「造假」,又自稱曾遭國土交通部恐嚇,兩者都屬於散播虛假資訊。然而,最高法院三審未直接改判,而是主張二審適用《公職選舉法》時對條文內涵理解有誤,因此發回首爾高院重審,屆時將重新審理事實與量刑問題。

李在明當天下午出席活動時表示,結果與預期截然不同,但強調「法律也是國民共識的一部分,民意最重要」,並表示尊重司法程序,繼續參選。他也迴應國民力量要求其退選的呼聲,表示對手有異議實屬合理,但「政治是國民做主的事」。

本次判決並未對李在明參選造成任何實質障礙。分析認爲,最高院不直接改判定罪而發回重審,是出於司法謹慎與公正精神。尤其在一、二審判決高度分歧的狀況下,發回重審合乎慣例,且最高院也極少有直接定罪的先例。若重審結果最終認定李在明有罪,並維持一審量刑,他將直接失去參選資格。

此案正值韓國選舉關鍵時期,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原定任期至2027年的總統尹錫悅已於4月正式遭彈劾,代行總統職務的國務總理韓悳洙則於1日辭職,韓聯社稱其2日便會正式宣佈參選。根據最新民調數據,李在明以42%支持率壓倒性勝出,韓悳洙爲13%,韓東勳等其他人選支持度全數低於10%。

目前距離6月3日的大選僅餘1個月,李在明近期在多項民調保持大幅領先,是呼聲最高的人選。執政黨國民力量尚未推出正式候選人,但韓悳洙參選態勢逐漸明朗,選戰格局正急速轉變,未來數週韓國政壇勢將進入白熱化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