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2028年中火無煤 臺電回擊:不能用「無電」換「無煤」
臺電董事長曾文生(右)率總經理王耀庭(左)等高層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民衆黨指控中火5部機組「無照」運轉。記者胡經周/攝影
藍白陣營立法院3日聯手通過2028年中火無煤決議,臺電表示,臺中電廠無煤供電是臺電目標,但穩定供電是首要,電廠發電已不足臺中用電,「不能用無電達到無煤」。
針對外界質疑中火五部燃煤機組未取得有效許可證卻仍在發電,臺中市政府批評「無照運轉」。臺電回擊,臺中電廠依法運轉,五部機組依法申請展延,惟臺中市府9個月未處理,遠超過法定審查期限,帶頭違法卻反控電廠「無照運轉」。
臺電說明,臺中電廠目前五部機許可證有效至2026年底,其餘五部申請展延中。依據《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地方政府應於收件7日內完成形式審查及通知7日內繳審查費,繳費後35日內完成實質審查,如必要可延長30日。
臺電進一步說明,6、7、10號機組許可去年12月31日屆期,臺電依法在期限前9月4日申請展延,市府9月23日通知審查繳費,臺電9月27日完成繳費,環保局10月22日完成現勘。惟市府後續審查延宕,展延申請待審候裁至今已9個月。2、3號早在2020年市府違法廢止許可證被環保署撤銷,環保署同年函文中載明「回到處分前之展延審查狀態」,至今審查延宕超過5年。市府審查延宕,明顯違反法規。
至於立院通過「2028無煤中火」公決案,臺電強調,臺中電廠無煤供電是臺電目標,但不能用無電達到無煤。若提前減少約500萬瓩機組,以容量對比,不是公投核三重啓就能解決,而需位於新北、屏東的核一、二、三廠6部機組全部重啓,且核電重啓尚有核安、核廢處理等先決前提。臺電正推動臺中電廠新燃氣機組,新1號機預計年底前上線,明年拆除兩部燃煤機組,2034年達成無煤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