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5機組無照燃煤挨批 臺電迴應了

環保團體2日抗議,臺中火力發電廠10部燃煤機組有5部無操作許可證仍持續燒煤,臺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臺電依法申請展延,程序合法合規。(本報資料照片)

監督施政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2日赴中市議會揭露,臺中火力發電廠10部燃煤機組有5部無操作許可證仍持續燒煤;臺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臺電依法申請展延,程序合法合規。他並說,臺中市近年工商發達,用電量大增,自己都不夠用,如果還廢掉許可證,電從哪裡來?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臺中電廠10部燃煤機組只有5張操作許可證,另2、3號機因超量燃煤,在2019年遭中市環保局依《臺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廢證,但該條例又遭行政院函告無效,地方提釋憲,讓這2部機組無照運轉超過5年;另6、7、10號機去年申請展延,環保局要求中火提減煤規畫,在許可證屆期時仍未準駁同意展延,因此中火依《空污法》第30條第3項的「臺化條款」以原許可條件持續無照運轉逾5個月,批這種「合法卻不合理」操作很荒謬。

蔡志孟說,操作許可證在到期前3至6個月要提出展延申請,2、3號機組在2020年到期,臺電在2019年提出展延,遭中市環保局廢止,環境部(時爲環保署)又撤銷廢止的行政處分,目前就是回到展延待市府審查的狀況。至於6、7和10部機組去年9月提出展延申請,尚待中市環保局審覈,這些臺電都依規辦理。

他並提到,中市近年工商發達,用電量大增,以去年來看,用電量是350億度,卻僅發了271億度,自己用都不夠,如果還廢掉許可證,請問電從哪裡來?

臺電補充,依《空污法》第30條,原證審覈期間可依照原證持續,爲避免影響臺中經濟民生用電需求,機組於審查期間依原證內容操作。餘5部機組許可證去年5月由中市核發,期限至2026年底,目前尚未到期。

臺電表示,臺中電廠持續減煤減排,是中市固定污染源減量最大企業,2024年用煤量創歷史新低,較2014年國民黨執政時期歷史高點大減超過600萬噸,空污排放近8年更減量近80%。

臺電說,市長盧秀燕上任後,臺中電廠自2019年起,發電已不足臺中用電,去年臺中市用電量6都第一,近80億度電力缺口由其他縣市電廠支援。另臺電推動「以氣換煤」新燃氣機組計劃亦遭市府卡關延宕超過1年,否則市府今日批評的現在,低碳低空污的新機組已在運轉,盼市府與臺電共同爲臺中發展、穩定用電攜手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