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增「4+1」放假日 人總將規劃新辦公日曆表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天國定假日,且51勞動節也將改爲全國放假。由於今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經公告,人事總處指出,將依三讀通過的條例重行公告114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明年度辦公日曆表。
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僅屬行政命令層級,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未來放假日將多出「4+1」日,包含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以及勞動節改爲全國放假。
人事總處指出,總處將依三讀通過的條例重行公告114年辦公日曆表,並據以規劃115年辦公日曆表,相關作業尚在進行中。
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員原本每年休假天數約115天至116天,1天的差異多與平年、潤年有關。現行放假日包含春節、民族掃墓節、兒童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以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另外,勞動節爲勞工放假,以及軍人節則依國防部規定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