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權限職掌待朝野協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爲維護61萬名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新住民基本權益,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依據「新住民基本法」設立新住民發展署。至於草案中規範新住民發展署的權限職掌、正副署長的職稱、官職等、員額等配置,以及施行日期,相關條文皆保留待協商。
司委會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指出,依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新住民(包括大陸港澳)外配人數已超過61萬人,若再加上第二代子女,新住民家庭人數已超過100萬人,新住民權益照顧問題,政府不能只是喊口號。
吳宗憲提到「新住民基本法」雖在去年7月三讀通過,但至今行政院尚未公佈施行日,導致我國目前整體移民政策方向定位不明,以致無法有效開展主責機關的具體下位法令,造成相關制度修正,常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吳宗憲指出,移民署本職業務是移民管理,新住民都是已經取得臺灣身分證的,他們與小孩在生活上遇到的問題,例如顯性歧視、隱形歧視,遇到的困境來自於生活的方方面面,移民署常常無法感同身受,更遑論有能力去處理。今日排審「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就是爲成立專責機構統籌規畫、推動新住民事務,包括就學、就業、關懷及多元服務等,真正落實推動多元族羣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