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新壽提107億分手費 市府拒絕
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4日指出,市府可提供8億元解約補償「分手費」,但新壽不接受而提出50年利潤107億元的要求;圖爲北市科T17、T18土地。(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預定在北士科T17、T18設總部卡關,北市府發文給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要求合意解約。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4日指出,市府可提供8億元解約補償「分手費」,但新壽不接受而提出50年利潤107億元的要求,但市府也不敢接受這筆金額。此外,新壽與輝達簽訂MOU後,不但盼藉協調機制把地直接移轉給輝達,還提及輝達要給新壽「一筆相當大的金額」,但北市府以直接移轉既違約也違法而拒絕。新壽或臺新新光金控對此沒有迴應。
李四川昨接受匯流新聞網主持人黃光芹專訪時重申,新壽在與輝達簽署MOU後,策略就是希望藉協調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但市府不可能同意,因爲新壽與市府契約就是必須完成建物並取得使照才能移轉,但新壽取得地上權至今3年都未開發,直接移轉不僅違約、違法,更有圖利疑慮。他仍建議新壽要提出方案及金額,否則只要議會不同意就會「回到原點」。
至於與新壽解約「分手費」,李四川指出,市府根據壽險3年投報率計算,並在計入設計費、利息後,算出市府可提供8億元給新壽做爲合意解約補償,但新壽以對內會有背信問題,不僅拒絕市府提議還提出107億元的50年估算預期利潤,但此一金額市府不敢接受。
知情人士表示,新壽堅持直接移轉地上權,原因在於輝達支付實際費用將因保密協議無法得知,又可繞過議會監督,因爲議會不可能同意市府給新壽過高的補償金。
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昨貼出「三方協議買回與專案讓售方案」千字政策建議書表示,與其炮轟市府,不如大家幫忙解決市府的「圖利過敏症」問題,希望三方能慎重考慮。李四川回嗆,因爲張景森現在不是公務員才這樣說,這不是魄力而是違法,如果張景森現在是市長,「真的敢直接轉移?」
在臺北市議會時期號稱「蔣師」的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表示,臺北市長蔣萬安如能夠搞定新壽,讓輝達最後落腳在北士科,那就達成一件非常偉大的事情。他也要新壽自己想清楚、罩子放亮點,要爲全民的利益着想。
據瞭解,北市府近日與輝達代表再次會晤,輝達亞洲總部究竟能否進駐北士科T17、T18,應會努力在本週讓三方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