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拚亞資中心 立院三讀通過保險OIU免稅優惠延10年

爲打造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條文,將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的優惠期間延長10年,自今年2月6日起至民國124年12月31日止。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今年2月屆期。爲力拚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會日前通過金管會擬具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修正草案,將實施期間延長10年。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三讀修正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條文,爲擴大臺灣經營保險業的國際市場,提升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商品的競爭力,並打造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三讀條文明定,將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的優惠期間延長10年,自今年2月6日起至1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