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用公務車送愛犬美容涉刑事罪!遊淑慧提這4人全被法辦了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資料照/鄧博仁攝)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遭爆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做寵物美容,不過李僅以一句「思慮不周」,自請處分了事,引發批評。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列舉4例,強調私用公務車是刑事罪,而監察院負責監察百官廉潔,李一句思慮不周就想糊弄過去。

遊淑慧今(28)日在臉書列舉4例,強調私用公務車是刑事罪,包括1、新竹縣某文化局長因涉嫌公務車私用被新竹檢調約談;2、花蓮縣文化局長涉公務車私用被聲押禁見;3、某民族委員會主委私用公務車參加私人活動,不當利益6113元,涉背信罪,遭法院判處20萬元以及4、交通部觀光局某處長私用公務車返回處所,涉及背信罪,緩起訴2年,向國庫繳交15萬。

遊淑慧表示,廉政單位屢屢把各種公務車私用的判例,做成教材來教導公務員們,從上訴判例可知私用公務車乃是刑事罪,結果負責監察百官廉潔的監察院,自己反而其身不正,真是超級諷刺。

遊淑慧也提及,事發後不僅當事人以「思慮不周」帶過,也沒看到監察院有什麼懲處、檢調有什麼動作,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甚至以一句「未來絕對不能再犯」,就要把大家都糊弄過去,難道其他被罰、被起訴的小官們都是冤大頭嗎?

遊淑慧更諷刺表示,面對公務車私用,難道載人、載官不可以,但載李俊俋的愛犬就沒事?

針對被爆用公務車載狗美容一事,李俊俋昨迴應表示,他應深切檢討,也已向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提出自請處分;李強調,自立法院刪除監察院業務費用96%後,該院公務車油料、保險部分,皆由用車人自行負擔,「公務員有錯誤即應承認並修正,對此本人致上歉意,並接受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