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涉背信 綠緩頰 檢調不吭聲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去寵物美容,引起軒然大波。(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主要職責就是監督政府官員是否違法、失職或有濫權行爲,沒想到監院秘書長李俊俋帶頭違法,濫用公務車,還想以一句「思慮不周」,自請處分了事。過去多的是濫用公務車涉犯《刑法》背信罪被判決的案例,如今檢調爲何不主動偵辦,打破外界對司法「辦藍不辦綠」的壞印象?
李俊俋昨致歉外,又再提起立法院大刪監察院業務費用,藉此自證負擔公務車油錢、保險費,但他濫用公務車的行爲,難道如此恰巧,在今年預算遭刪後才發生?又或着只是亡羊補牢找理由,走一步算一步?
翻看過去監察院高標準調查其他政府單位的紀錄,2020年就曾因前雲林縣消防局長濫用公務車,對他提出彈劾。當時監察院彈劾案文更寫道「違背忠誠、公正義務」、「影響民衆對公務人員清廉操守、謹慎勤勉與公正執行職務之觀感甚鉅」,嚴以律人的監察院,現在秘書長卻帶頭影響人民對公務人員觀感。
此外,前臺南市政府原民會主委汪志敏任職期間,也因利用公務車念博士班及返回嘉義市住家,被臺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判處罰金20萬元;嘉義縣前大林鎮長公務車私用,遭地院判刑等。地方官員受到如此處罰,更何況位階及影響力更高的李俊俋?既然李已坦承不諱,背信罪又屬公訴罪,檢調早該主動偵辦,何必等人告發檢舉?
2014年,時任綠委段宜康質疑代表藍營參選南投縣長的林明溱用公務車跑選舉行程,當時綠營酸「納稅人付給林明溱的薪水,不夠買車代步」,而今面對自家李俊俋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去寵物美容,卻只忙着緩頰「應該檢討、不能再犯」;觀察綠營態度,不難看出檢調爲何裹足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