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違反重訊及內控等規定 證交所開罰30萬元

證交所指出,立德因延遲發佈重訊與召開重訊記者說明會,暨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有重大缺失,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及「對上市公司內控查覈作業程序」第9條情事,故並處以違約金30萬元,並函知立德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