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主管機關查覈標準模糊 政治讓赴陸藝人處境更難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說,配合中共官媒發文的藝人若再有相同狀況,必然動用相關規定。記者陳正興/攝影

「賴十七條」今年三月提出後,各單位紛紛搶着表忠,其中就包括主管機關聲勢浩大的對歐陽娜娜等廿多名赴陸發展藝人行政查覈。惟昨天塵埃落定,文化部以「提醒」二字加感性喊話帶過,陸委會雖說「下次一定」但也以告誡作結,然在主管機關評判標準存在政治操作的模糊空間下,恐只會加劇寒蟬效應,讓藝人處境更加艱難。

此次調查,源於今年三月,大陸外長王毅在「兩會」記者會上表示,「臺灣地區在聯合國的唯一稱謂就是『中國臺灣省』」,後大陸官媒紛紛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轉發,不少藝人也跟進發揮自身影響力,甚至可見臺灣藝人身影。

不可諱言,在近年兩岸關係不佳下,不只藝人,只要是赴陸發展人士,不論是主動或被迫,在特定場合、時間就兩岸關係表態似乎已成爲常態。

以此次對廿三名藝人的行政查覈爲例,政府一開始聲稱是針對在特定時刻轉發中共訊息、唱和武統言論的臺灣藝人調查,昨天陸委會進一步稱,調查的並非貼文的「文字內容本身」,而是和中共黨政軍的「合作行爲」,然若藝人主張事先並未與大陸官方溝通,只是「跟風」,或是因自己的政治立場認同(言論自由)相關理念而轉貼,未根據對方指示而爲,這樣能否算是合作?

何況有些藝人並非表態支持武統,轉發的內容「臺灣是中國(中華民國)的」等,也未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兩岸關係條例的一國兩區精神。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昨天指,大陸央視是中共黨媒,屬於黨政軍,客觀上認定有合作,那範圍又更廣了,衆所皆知大陸媒體多爲黨政軍所屬,如果轉發貼文是合作,那麼受訪、上節目,肯定大陸某方面的成就,說了一些大陸食衣住行比臺灣優的好話,是否也被認定是與中共合作唱衰臺灣的行爲?也難怪演藝工會理事長曹雨婷要說,希望政府提供清晰標準與法律依據給藝人。

從另一角度看,在這次聲勢浩大的行政調查後,結果是「下次一定」,恐怕真正的用意在切斷與大陸所有的交流,加劇兩岸敵意螺旋,臺灣恐更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