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擊:證監會聯手最高檢亮劍 四大違規行爲無處藏身

最高檢與中國證監會聯合出手,對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定調。

2月21日,最高檢與證監會聯合召開“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新聞發佈會。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證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李明出席發佈會,透過他們的發言,2025年資本市場監管新風向逐漸清晰。

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種類多樣,其中財務造假、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是監管的重點關注之處。尤其針對財務造假和操縱市場,監管部門正在集中精力、重點打擊。這從2月21日證監會首次發佈的行政指導性案例中可見一斑,其中財務造假案例佔一半,操縱市場案例佔四分之一。

“春節過後不足一個月,最高檢、證監會即聯合舉辦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相關發佈會,並雙雙公佈相關指導性案例,可見相關部門對從嚴監管、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堅定決心。從發佈會內容來看,‘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將繼續成爲2025年資本市場的基調之一。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市場各方,需要進一步嚴於律己,如果再試踩‘邊界線’,很可能招致處罰。”業內人士分析道。

嚴打財務造假和操縱市場

2月21日,最高檢、證監會分別發佈最高檢第五十五批指導性案例與證監會行政指導性案例。其中,證監會行政指導性案例爲首次發佈。

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均在證監會的嚴監管範圍之列,其中四類行爲則是監管的重中之重,分別是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違規減持、操縱市場。李明將其描述爲投資者最關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違法行爲,並表示將不斷強化對這些行爲的打擊懲治。

尤其是財務造假和操縱市場,更是監管嚴查的焦點所在。根據李明介紹,2024年,證監會查處包括財務造假在內的信息披露違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長17%,居各類案件數量之首;處罰操縱市場案42件,案均罰沒款約1.2億元,居各類案件罰沒金額之首。此次發佈的行政指導性案例中,財務造假案例佔一半,操縱市場案例佔四分之一。今後,對這兩類違法的打擊力度還將持續加強。

從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豔春的發言中,可以窺見近年來財務造假的四大新特徵:

一是,利用隱秘關聯方、“殼公司”、第三方構建無經濟實質的交易,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對此,監管要求中介機構對交易真實性進行詳細盡調。

二是,大股東、實控人“驅動型”造假頻發,有近15%的財務造假同時伴生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問題。有鑑於此,2024年相關部門即加大了對大股東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等亂象的懲治力度,如今已經有所好轉。

三是,假賬做全套,即對資產、收入、成本、利潤、現金流等會計科目系統性同步造假,財務數據形成勾稽,甚至有的對生產、採購、銷售、物流、庫存等經營環節全鏈條整體掩飾。這使得財務造假的識別難度明顯加大,也對保代等中介機構人員的專業性、盡調詳盡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爲滿足融資條件、維持上市地位或者避免大股東股權質押“爆倉”實施的財務造假有所擡頭,二級市場向一級市場的風險外溢時有發生。

不過,雖然財務造假的手段繁多,監管力度也在持續跟上。“這些造假伎倆已經被監管識破,如果繼續造假會吃苦頭”,某券商資深人士表示。

在打擊懲治操縱市場行爲方面,2024年證監會對42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處罰,罰沒金額49.5億元,同比增長42.2%,其中千萬元以上罰單佔比41.9%,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操縱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其中,一類特殊的操縱市場行爲成爲打擊重點,即上市公司實控人等利用公告進行估價操控。在證監會指導性案例中就有相關案例:爲避免承擔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底”責任,某上市公司實控人通過控制利好信息公告、推遲利空信息發佈,配合交易推升股價,最終被證監會罰沒2.26億元。

“市值管理與操縱市場僅一步之遙,上市公司必須及時且真實地發佈公告。不論出於什麼目的,均不得炒作概念、炮製利好公告,拖延時間,推遲利空公告。”上述券商資深人士告訴記者,“過去,爲了維護股價,以‘市值管理’爲名進行此類操作的上市公司時有出現。如今,這一行爲已被監管鎖定,切不可繼續鋌而走險。”

完善造假線索通報舉報機制

李明在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稽查執法的職責使命,就是遵循反證券欺詐的基本邏輯,通過懲治違法“已然”,震懾違法“未然”,激濁揚清,修復信用,爲資本市場公平秩序保駕護航,爲廣大投資者根本利益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爲此,證監會正在嚴懲各類違法違規行爲。根據李明介紹,2024年,證監會辦理各類案件739件,作出處罰決定592份,罰沒款153億元,超過2023年的兩倍。

“資本市場造假手段日漸高明,查處難度日益增大。僅靠證監會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借各方之力,通力合作。”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爲了更好發現違法違規行爲線索,證監會正在探索兩條創新路徑。一方面,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線索通報處理機制。證監會牽頭,將金融機構、上下游客戶、第三方企業等配合造假的線索移交相關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另一方面,完善線索舉報獎勵制度。證監會將完善線索舉報獎勵制度,切實發揮內部“吹哨人”的作用,緊盯財務洗澡、業績變臉、異常換所等可疑跡象,提升違法違規發現能力,優化調查流程,提高處罰效率,持續鞏固並不斷強化“嚴”的氛圍。

接下來,證監會還將重點壓實四類人員的四大義務,包括大股東、實控人的信義義務,“董監高”人員的忠實勤勉義務,中介機構的“看門人”義務,資產管理人的受託義務等。“公衆公司不公”“董事不懂事”“私募不私”等亂象,同樣是證監會關注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