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暴走團”迴應擋道消防救護車

大象新聞

7月15日,遼寧朝陽。有網友發佈視頻稱,在凌鳳大橋附近紅衣徒步團列隊準備出發時,與兩輛消防車和一輛救護車相遇並未相讓引發網友熱議。

18日,徒步團羣主向記者介紹,網友看到消防救護車燈閃爍,都以爲在執行任務,就讓人聯想到肯定是我們不對。當天那些車輛屬於備勤狀態,我們所在的這條道路是屬於大淩河景區之內的非機動車道,當時也是爲了一百多位隊員的安全着想,就一分鐘,想讓隊員先過去,怕車碰到人。

“每一個老百姓他都懂得,如果說當時有人掉河了,徒步隊會立馬解散,會幫着他們救人。”徒步隊羣主稱,如果真的是哪裡着火或者有人掉河裡了,徒步團隊不可能袖手旁觀,這是老百姓都明白的簡單道理。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消防車、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如果消防車和救護車是去執勤而非出緊急任務,它們不享有優先通行權。此時,應按照正常的交通規則和通行原則來判斷,根據第三十六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即車應讓人。

18日,大淩河景區管理單位鄭姓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事發地點在景區內道路,他知道這個事情,但不在現場不清楚狀況。(→)

朝陽市大淩河景區另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將請示領導再作答覆。

澎湃新聞從朝陽市文明辦獲悉,該辦接到網友反映,已記錄將作處理。

本期編輯 鄒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