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團”逼停救護車,鍛鍊不是成“路霸”的藉口
據上游新聞消息,近日,一段發生在遼寧省朝陽市的“徒步團阻擋救護車消防車通過”視頻引發網友熱議。相關視頻顯示,在朝陽市大淩河景區的臨河道路上,一輛救護車和兩輛消防車閃着燈前行,遇到了一支徒步隊伍,結果徒步隊伍不讓。雙方僵持了近2分鐘,以救護車靠邊讓行,徒步團列隊通過告終。據負責該區域管理的大淩河景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相關情況屬實,他們已經在着手調查處理此事,準備約談徒步隊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限制;其它行人和車輛應讓行。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受優先通行權。視頻發佈者稱,“三輛公務車每天要去淩河之夏大舞臺的邊上空地守候待命”。
視頻爭議點就在於:這三輛車是否屬於執行緊急任務?雖然,最後雙方“各讓一步”,但“暴走團”和特種車輛“對峙”,顯然是不可取的,萬一他們真有任務在身呢?即便是景區內部道路,但佔道本身就不對,救護車、消防車來了也完全沒有讓道的意思,更是說不過去。
近年來,“暴走團”佔道、逆行、口號聲擾民等亂象頻出引發質疑。鍛鍊是權利,但不能突破規則,更不能觸及法律底線。對於違規暴走,法律要長牙,讓違法者付出代價,才能破除“法不責衆”的心理魔咒。當公共資源有限的時候,如何公平劃分配置,是一種城市管理智慧;如何既爭取自我權利又不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則是一種公民素質。這條文明之路,的確要走很久,但絕不能“暴走”。
上游新聞評論員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