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叔「3度逞欲」工寮性侵姪女 賠錢和解下場曝
南投一名男子竟趁姪女智能障礙、無法抗拒,多次性侵得逞,甚至酒後強拉她到工寮侵犯,直到被害人家屬趕到當場抓包,他才認罪道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投一名男子竟趁姪女智能障礙、無法抗拒,多次性侵得逞,甚至酒後強拉她到工寮侵犯,直到被害人家屬趕到當場抓包,他才認罪道歉。南投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判刑5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甲男(化名)是被害人乙女(化名)的表叔,明知乙女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理解及表達能力較差,竟在111年至113年間,先後兩次以金錢利誘,分別在南投某國小後山、自家豬舍,對乙女口交、指侵及性交得逞。
更可惡的是,甲男於113年8月12日酒後在路上巧遇乙女,竟強行將她載到工寮,不顧乙女拒絕,強脫衣物指侵。乙女的姊姊接獲母親通知,急忙會同丈夫趕往工寮,當場發現甲男醉躺牀上,而乙女全身赤裸在旁,嚇得立刻拍照存證並報警。
當晚,甲男在家屬、村長等人面前坦承犯行,並籤和解書道歉。但惡行重大,仍被檢方依法起訴。
南投地院審理時,甲男全部認罪,法官認定他涉犯2次乘機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8月、1次對心智缺陷者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雖被害人屬弱勢,依法可判更重,但法官考量甲男無前科、已賠償和解,並引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最終判應執行5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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