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性侵女童還左擁右抱 退休16年仍難逃法網!更一審判8年半
臺南市1名國小退休尚姓男老師涉嫌長期性侵多名女童,在他退休16年後被舉發,臺南高分院更一審改判8年判徒刑。(未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1名國小退休尚姓男老師,2002到2004年涉嫌性侵及猥褻10多名女學童,他退休16年後,直到2020年狼行才被揭發,雖時隔10多年,仍有2名女童受害追訴期仍在,一審依性侵、猥褻等26個罪名,判尚男應執行13年。上訴二審改判10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臺南高分院8日更一審認定他連續猥褻性侵2名女童,改判8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70多歲尚姓男師在2004年8月退休,他在臺南市2所小學任教20多年,目前尚羈押中。他從2003年12月到2004年1月間,以每週兩次的頻率,在學校某大樓的頂樓夾層,違反其中一名被害女童意願強吻、猥褻上下其手,要求女童以手、嘴爲他性服務,該名女童共遭尚男猥褻12次、性侵4次。
尚姓男師被查出另在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間,在該小學頂樓夾層強吻及猥褻另一名女童2次。他侵害女童時,還語帶下流地稱讚女童胸部漂亮,甚至找另一名女學生輪流爲他性服務,還以「很營養」等語,要求被害女童吞精。被害女童還被尚男甜言蜜語迷惑,以爲老師愛她,老師是以父親立場來照顧她。
判決指出,2名被害女童於受害時均屬秉性善良、單純之學生,並聽從尚姓男師的教導,2名女童對尚姓男師不敢反抗,他利用此等身分關係,假意鼓勵或以言詞哄騙,使2女童對於尚男的行爲縱使感到驚恐、羞恥、噁心,亦無法立即做出反擊或拒絕之反應,使被告一再得逞。
合議庭法官認爲,此等隱藏在校園中之犯罪陰影,如非日後2名女童日漸成熟而得以面對心中之傷痛,且藉助於社會風氣之轉變,使性侵害之被害人不再對自己的傷痛感到羞恥或自責,並藉由媒體或公益團體之呼籲,使社會各界正視少年或兒童受侵害後,經常因年幼不知、不敢求救,甚至不知受害,或於受害後因表達、記憶能力不佳,形成司法程序中之弱勢地位。本件幸得2女在被告犯行罹於追訴權時效前,訴諸司法
臺南高分院指出,尚姓男師所爲屬違反意願之妨害性自主手段,犯罪手法爲親吻、撫摸、舔胸、摸下體等犯罪情節,他竟在2名被害女童在場之情況下,對其等猥褻,惡性非輕,量處有期徒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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