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重磅推出“首發經濟”激勵政策首店引進最高獎10萬元 會展首展補貼最高8萬元

近日,蘭州市商務局印發《關於支持“首發經濟”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從聚焦首店經濟、首發首秀、會展經濟融合發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力舉措。

支持引進知名品牌首店

對引入1家批發、零售業等中國(內地)首店、甘青寧首店、甘肅首店的商業載體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激勵。對引入1家餐飲業的中國(內地)首店、甘青寧首店、甘肅首店的商業載體分別給予5萬元、2.5萬元、1萬元激勵。

支持舉辦首發首秀首展

鼓勵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和原創品牌在蘭舉辦首發、首秀、首展,對引入蘭州的首發、首秀的活動主辦方,按照宣傳推廣覈定實際投資總額的20%進行激勵,最高給予激勵5萬元。

支持首店品牌開設總部或區域中心

鼓勵國際國內商業品牌企業在蘭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綜合型(區域型)總部、功能型總部、區域結算中心等。對引進的且符合條件的國際國內頭部商業運營商、重點品牌首店,按照蘭州市鼓勵發展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給予政策激勵。

支持首發經濟與會展經濟等融合發展

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展會,大力培育地方性展會,鼓勵展會開闢首發經濟創新展示專區,對首次在蘭舉辦的會展,展覽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3000平方米的對展會主辦方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2萬元激勵。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趙文瑞

責任編輯:鍾磊

來源: 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