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發《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對符合條件的福建首店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金獎勵

近日,福建省商務廳、福建省財政廳印發通知,公佈了《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國內外知名品牌開設福建首店。福建首店是指在行業內具有較高代表性、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品牌在福建省內開業的第一傢俱有一定規模和代表性的門店;或以上品牌現有門店通過創新業態、模式或場景升級開設的具有創造性改變、有別於傳統門店的創新型門店。對符合條件的福建首店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金獎勵。(福建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