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上海重磅發佈:一次性最高補貼8萬元!
事關新能源車充換電設施建設,上海重磅發文。
3月10日消息,爲推動上海市充換電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電動汽車快速推廣和產業升級,上海市發改委等部門印發《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中提到,對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建成的示範小區充電設備,給予充電企業設備投資30%的補貼,直流、交流設施功率補貼上限分別爲600元/千瓦、300元/千瓦;對示範小區業主大會,按新建充電車位數量給予一次性補貼。
對示範項目真金白銀補貼
據悉,《辦法》適用於上海市範圍內建設運營的充換電設施(以下簡稱“充電設施”)、站點、示範項目及其建設運營企業(以下簡稱“充電企業”),充電設施公共數據採集與監測市級平臺(以下簡稱“市級平臺”),支持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的業主大會,支持出租車電動化替代的駕駛員。
《辦法》提出,對自辦法實施之日起建成的共享充電樁示範小區(以下簡稱“示範小區”)充電設備,給予充電企業設備投資30%的補貼,直流、交流設施功率補貼上限分別爲600元/千瓦、300元/千瓦;對示範小區業主大會,按新建充電車位數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爲:新建充電車位5—10個,一次性補貼上限爲3萬元;新建充電車位11—20個,一次性補貼上限5萬元;新建充電車位20個以上,一次性補貼上限8萬元。
對自《辦法》實施之日起建成的通用型換電站(能夠實現跨品牌、跨車型服務)、非通用型換電站的換電設備,分別給予充電企業設備(專指換電裝置充電系統和電池更換系統,不含電池)投資40%、20%的補貼,功率補貼上限分別爲600元/千瓦、300元/千瓦。辦法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電動出租車駕駛員可獲充換電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中提到了一系列鼓勵新能源電動出租車的做法。
《辦法》提出,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執行政府指導價的電動出租車駕駛員,通過市級平臺向充電企業支付兩類費用的,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支付時按扣除補貼後的價格與充電企業結算。1.支付充電費用的,給予0.4元/千瓦時專享度電補貼;2.支付換電包月費用的,給予包月費用10%的專享一次性補貼,補貼上限200元/月。
採用包月模式的出租車,其補能方式應主要爲換電。自2024年起,對市級平臺所承擔的公共服務,經考覈合格並審計其合理運維費用後,每年按實際運維成本給予補貼支持,補貼上限不超過700萬元/年。
支持老舊小區共享充電設施建設
對於老舊小區共享充電設施建設。《辦法》稱,對符合條件的老舊小區將共享充電樁納入綜合改造工作範圍的,市(區)房屋管理部門應予以支持,指導小區改造實施單位和充電企業合作,統籌推進小區車位增設和共享充電樁佈局。已建共享充電樁的小區,應結合充電樁佈局制訂停車管理方案,有效防止油車佔位、單車獨享等行爲,確保充電樁滿足共享需求。
另外,支持道路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中心城區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要求,在小區周邊路邊停車泊位試點劃設“新能源車專用充電車位”,配套建設充電設施。項目通過驗收後,按示範小區標準享受設備補貼,按公用充電設施標準享受度電補貼。
支持小區智能有序充電模式創新。按照國家和本市智能充電樁相關技術標準落實汽車廠商新售電動汽車智能樁配建要求,鼓勵消費者安裝使用符合標準的智能樁。支持充電企業、保險企業與個人用戶商定商務模式,包括但不限於保費優惠、節能費用分成等,實現智能有序充電管理、“一樁多車”分時共享等功能。
充換電設施加速擴建
近日,中國充電聯盟發佈的2025年1月全國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運行情況顯示,1月,全國充電基礎設施數量同比增長35.1%,增幅明顯。
據統計,與2024年12月相比,1月公共充電樁增加18.1萬臺。截至1月,中國充電聯盟成員單位總計上報公共充電樁376萬臺,其中,直流充電樁171.4萬臺、交流充電樁204.6萬臺。從2024年2月到2025年1月,月均新增公共充電樁約8.1萬臺。在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運行方面,排名前10的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山東、河南、安徽、湖北、四川、北京建設公共充電樁佔比達67.9%。
不久前,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三部門在2024年首次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今年擬支持75個縣開展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比2024年增加了8個。
近日,北京、河南、安徽等地也密集發佈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加速佈局。業內人士指出,隨着新能源汽車的持續發展,我國充電設施也在持續完善,不僅數量不斷增長,佈局也進一步完善,政策、技術等多方利好助力補能產業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