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立委擬修法「禁限制水域」公告機關 海委會不認同
海巡艦艇於金門禁限制水域巡邏。記者宋原彰/翻攝
國民黨立委陳永康領銜提案修法,將金馬外島禁限制水域的劃設由國防部改爲海委會主管,引發多個罷團指控是矮化我方主權、要將兩岸「內戰化」。海洋委員會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背景是由國防部召集相關單位衡酌兩岸分治、軍事安全及地緣特性等因素而劃設,「若要做變更,將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1992年8公佈施行,國防部於1998年6月22日依兩岸條例公告「限制、禁止水域」範圍,2004年6月7日及2018年5月25日公告兩次公告修正。其中臺灣、澎湖、綠島、蘭嶼、彭佳嶼、小琉球、七星巖及東沙地區之禁止水域範圍與我國之領海範圍一致,限制水域範圍則與我國鄰接區範圍相同。至於金門、東碇、烏坵、馬祖、亮島、東引、南沙地區之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則採多邊形劃法劃設。
海委會表示,該法第29條關於禁限制水域的規定,是基於國防安全、國家安全及區域情勢的綜合考量,且涉國家安全及行政院各機關內部分工。因此,該條文維持現行作法,由國防部負責公告,能確保相關水域管理與防務作業的協調性與一致性。
海委會表示,去年的「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修正草案」及「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立法公聽會上明確表示,若將「禁限制水域」公告,從國防部改由海委會公告,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並非「沒有意見」,應維持由國防部爲之。
海委會表示,現行規定對於驅離中國大陸越界漁船,執法沒有疑義,但禁限制水域涉及國防戰略與安全防務,應由具有國防權責的機關進行公告,以確保政策連貫性與執行效益。此項立法修正過程應綜合考量各項因素,並確保政策調整不影響國家安全與既有管理體系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