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修法普發現金常態化 主計長:原則上不支持

立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立委所提「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等3案(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邀請主計長陳淑姿(左)、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右)等出席備詢。記者黃義書/攝影

立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立委王鴻薇等26人、林德福等20人及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預算法增訂第八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等3案(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邀請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長陳瑞敏與財政部次長阮清華等出席備詢。

對於國民黨立委主張稅收超徵應「還稅於民」,並認爲去年2024年度稅收超徵高達5283億元,應全民共享普發現金1萬元。主計長陳淑姿對此表示,稅收超過預算數額屬估計誤差,並非常態情形; 並強調,實徵數高並不代表整體財政有盈餘,尚須扣除法定還本及補足赤字,方能判定可用財源。

陳淑姿表示,稅課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之額度,時有誤差,超徵部分且不代表當年度整體財政有餘,要先彌平差短、扣除法定還本,纔是政府可用財源。如納入預算法常態化規範限定用途(普發現金制度化),無法依外在環境變化及國家重點施政保持彈性。

陳淑姿指,爲因應氣候變遷、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因素,政府尚須維持適度之財政韌性以爲因應,請委員審慎研議所提「普發現金」法制化的增訂條文。

主計長陳淑姿對民黨立委主張稅收超徵應「還稅於民」,應全民共享普發現金1萬元一事表示,如納入預算法常態化規範限定用途(普發現金制度化),無法依外在環境變化及國家重點施政保持彈性。 記者黃義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