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擬修法…直轄市增設第三副市長? 內政部:須再溝通

國民黨立委推動修改地制法「直轄市須有250萬以上人口才能設置第3位副市長」的規定,內政部表示相關影響還要一併考慮並且進一步溝通。圖/內政部提供

國民黨立委推動修改地方制度法「直轄市須有250萬以上人口才能設置第3位副市長」的規定,內政部今天表示,修法同時牽涉縣市政府的副縣長人數是否也要一併調整?相關影響還要同時考慮並且進一步溝通。

現行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才能設立第3位副市長,由於臺北市人口目前是249萬200人,所以有立委提案建議將直轄市副市長人數統一規定爲3人,理由之一是臺北市雖人口外移,但許多民衆工作或居住地仍維持在臺北市。

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迴應表示,內政部瞭解立委的提案,不過這也牽涉縣市政府的副縣長人數是否也要一併處理?因此相關決定還要進一步溝通,鄭英弘強調,影響所及也不光是直轄市,相關影響都要一併考慮。

面對藍委提出的「蔣萬安條款」,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年1月在立法院曾表示,本來直轄市自治法統一規定副市長爲2人,後來考量新改制的直轄市轄區幅員比以往遼闊,所以增訂人口數250萬人以上直轄市可增置第3位副市長,因此她還是建議維持配合相關因素做差異化規範;劉世芳當時並說,鼓勵直轄市儘量達到設籍人口規定,就不會有修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