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北市!藍修地制法「直轄市3副市長」 朝野無共識送政黨協商

▲內政部長劉世芳2日出席內政委員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排審《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的第55擬將直轄市副市長改爲3人,而非由人口數決定;由於臺北市人口跌破250萬、第3位副市長位子不保,此修法也被質疑獨厚臺北市。後續因朝野立委未達成共識,第55條、56條將送黨團協商處理。

根據草案,雖未來人口將呈現負成長,但地方政府任務卻日趨繁雜,需要高度分工及專業化方能有效顧及民衆需求,依現行《地方制度法》第55條規定,直轄市人口達250萬人,得增設第3位副市長;第56條規定,縣(市)人口達125萬人,得增設第2位副縣(市)長,卻無任何縣(市)得增設,可見此門檻於現今社會狀況之變遷已有所不合。

提案人李彥秀、王鴻薇、羅智強及許宇甄認爲,考量人口數日趨減少但政府職責卻日益趨重,應要調整放寬增設副直轄市市長及副縣(市)長規定。第55條修法部分,原規定直轄市置副市長2人、人口超過250萬以上得增置副市長1人,直接改爲置副市長3人。

第56條部分,原規定各縣市有副縣(市)長1人、人口在125萬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改爲人口數達全國人口總數百分之2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另外,若依據陳玉珍提案,縣市可置副縣(市)長2人,人口超過125萬得增置副縣(市)長1人。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說,國民黨爲什麼要修法?就是臺北市可能會發生變動,也難怪大家會認爲是臺北市特定條款,這會不會修完法獨厚臺北市?250萬就可以3席,新北市400萬人口是不是可以4席?李坤城則認爲,如果不要讓人覺得是因人設事,就是在明年12月25日後再施行,跟新的直轄市長一起上任。

張宏陸也提到,如果不管怎樣直轄市就是3個、縣市就是2個,這樣沒有標準,沒有依人口、依面積,很多大企業沒有設一堆副董事長,營運一樣很好;關於上路時間,他認爲,就下屆、下下屆再上路,讓全臺灣人知道以後就是這樣,選民投票也會比較理解。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說,希望在明年1月1日上路,因爲大家都知道財劃法已經25年沒有修正過,這次修法後很多事權須要重新調整、預算會配合會計年度做調整,也給縣市政府檢討副縣市長業務分配的時間,因此明年施行的話剛好因應財劃法修正。

在聽完委員發言後,劉世芳補充說明,現行規範是按照人口比例設縣市副首長,若按照提案影響,直轄市部分,桃園市、臺南市可以增加一位副市長,臺北市維持3位。全國縣市長部分,若依陳玉珍提案則會增加16位、李彥秀提案則會增加7位、邱鎮軍版本增加10位。目前以人口爲依據,主要是因各縣市首長都是民選,選票都是以設籍當地爲主,而不是流動人口,是比較相對客觀的標準。

經多輪發言後,朝野對於內容仍無法取得共識。最後,召委牛煦庭裁示,經協商後,地制法第33條、第61條修正通過;第55條依牛煦庭修正動議提案保留,第56條依牛煦庭、陳超明修正動議保留,第83-7條依高金素梅、黃捷等再修正動議保留,送黨團協商。

▲臺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