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玩苦肉計 再提名大法官凶多吉少
鎩羽而歸後,總統賴清德敗而不餒,二度提名大法官。隨着大罷免節節升溫,明眼人都知道凶多吉少:國民黨不會成全;柯文哲因素不止,民衆黨夜奔敵營也難以想像。
賴清德這次記取教訓,提名的人選之中沒刑法學者。臺灣刑法學界向來一面倒地抄襲德國那套死刑野蠻論,無人唱反調,不少甚至加入廢死聯盟。「前科紀錄」俱在,上次被提名者只能吹哨壯膽,硬說支持廢死。這次上榜的三名學者都是公法專長,無「案底」可查,想必會大剌剌地說:我個人挺死!至於檢察官出身者,職業立場就是求處重刑,要說支持死刑輕而易舉。
因此,再問被提名人的死刑態度就遜斃了,在野黨應該調整戰法。許宗力八年任內,凡是涉及政治利益衝突案件,大法官們都善盡「比特犬」角色狠咬國民黨。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就是典型例子:民進黨掌控的立法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把國民黨與所謂附隨組織的財產吃幹抹淨,不留骨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兩個庭法官看不過去,三度提出萬言書聲請釋憲。大法官們的迴應卻是:條文字字珠璣,無懈可擊!救國團至今還深陷抄家滅門迫害之中,國民黨應該有興趣問問這些大師們對本號解釋的看法。
去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九號是另一例:國民黨、民衆黨死命通過的法律,依據過去的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賦予的調查權,「比特犬」卻一口吞下,屍骨無存。公法專家怎麼看待這種昨是今非的法學見解?憲法訴訟法當然也應該是題庫內容。憲法法庭必然會處理,藍營立委必須抓住機會試探一下想當裁判官的人有何高見。
「唯智者能以小事大。」朝小野大,放下身段、拋出橄欖枝纔是正途。遺憾的是賴清德的字典裡無妥協二字,政治認知停留在一黨獨大的八年美好時光裡。拿大法官人選提名來說,總統有提名權是沒錯,但反對黨過半,如何「整碗捧去」?府方先前徵求各界推薦人選,獨獨未行文通知在野黨,發言人的理由是:「包括前總統馬英九、蔡英文任內提名大法官,皆未函請任何政黨推薦人選。」所以馬規賴隨?開創新例不行嗎?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大法官提名制度一直都給各政黨建議權。法律沒明文,但是基民黨、社民黨早有共識,兩黨決定十六人中多數人選,剩下由自民黨、綠黨建議。不管誰執政,大法官出缺時按照配額補上。成員組成來自不同政黨,雖批評政黨分贓的聲音也有,但法院自然比較中立,贏得多數國民信賴。前年十一月,憲法法院作出一則判決,舉國震驚:紅黃綠內閣通過的六百億歐元追加預算案法律違憲!政府陷入危機,這也導致自民黨退出內閣,大選在上月提前舉行。試問:留德的許宗力,何時體會過這樣的釋憲精神?
賴清德玩的是苦肉計:他知道推出的是砲灰,國民、民衆黨不會通過(一、兩人選或許有可能),泛綠選民的仇恨值卻會爆表,大罷免第二階段就有譜了。若真的拋出橄欖枝,給在野黨建議權,憲法法庭開始學步獨立,往後哪來「比特犬」護主救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