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稱制憲大會臺沒派代表參加 藍秀資料打臉:個人獨特史觀

▲賴清德提到,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遭林家興打臉。(圖/取自林家興臉書)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賴清德總統今(29日)展開國家團結第三講時提到,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國民黨前發言人林家興對此批評,這是百分之百的事實錯誤,當時的臺灣省有派中華民國憲法制憲代表,賴總統有個人獨特的史觀不是新聞,「但拜託尊重一下基本的歷史事實。」

林家興指出,賴總統近期開展「國家團結十講」不僅沒有團結臺灣、團結社會的功能,內容更是錯誤百出。今天稍早的第三講沒有最離譜,只有更離譜,賴總統竟然說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這是徹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實錯誤。

林家興表示,賴總統也提到民國25年的「五五憲草」沒有臺灣人參與,「廢話,當時臺灣還是日本帝國底下的殖民地,」一邊是備受壓迫的次等公民,一邊是歷經政治啓蒙新生準備制憲,可以去翻翻當年的報紙輿論民情是如何選擇與看待。

林家興說,時至今日,藍綠不同黨派、民間各方對近代中國史、臺灣史、中華民國史有不同立場、有不同歷史詮釋,無論原因出於對檔案史料的解讀還是政治立場,都還算是「正常」、可以論辯的範圍,可以理解。要翻案也可以,各憑本事「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資料」,但依照政治立場剪裁、刪除、顛覆歷史事實就太誇張了。

林家興表示,中華民國的國史館歷經多次政黨輪替依舊存在,它的歷史檔案也依然存在,根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的相關資料,制憲國民大會臺灣省代表名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典藏號:00301990004012)上,清清楚楚地記載了臺灣省的制憲代表名單以及他們是如何被選出的。

臺灣省,民國35年11月9日:

郭耀廷(唯一光復前選出,僑居日治臺灣的僑選代表)、

顏欽賢(臺北縣,候補李友邦)、黃國書(新竹縣)、

林連宗(臺中縣,候補謝東閔)、李萬居(臺南縣,候補韓石泉)、林壁輝(高雄縣,候補洪約白)、張七郎(花蓮縣,候補樑阿標)、鄭品聰(臺東縣,候補陳振宗)、高恭(澎湖縣,候補鄭暻文)、

連震東(臺北市,候補廖文毅)、謝娥(婦女,候補許世賢)、

南志信(高山族,候補華清吉)

林家興提到,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方式,雖然並非由臺灣省民直接選舉,而是採間接選舉方式,由各縣市議會以及各代表協會組織推舉候選人,並經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覈定後,由臺灣省參議會投票決定,但依然是臺灣省的合法代表,當時戰亂年代能夠如此已經十分不易,這也是臺灣人參與中國(中華民國)民主進程的重要貢獻。

林家興抨擊,賴總統有個人獨特的史觀已經不是新聞,但不管想當臺灣人、中國人、中共人、中華民國人、日本人都好,拜託尊重一下基本的歷史事實,這些人的後人許多人都還健在,聽到賴總統這樣扭曲歷史、抹煞先人的功績,他們做何感想?學術界及社會大衆看到一個當總統的可以如此沒有是非黑白,又該如何是好?令人感到悲哀、荒謬,「可以有政治立場,不能沒有是非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