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夜歸遭尾隨強摸下體 惡男和解獲緩刑3年

新竹一名女子深夜獨自返家,竟遭陌生男子尾隨騷擾,甚至強行撫摸下體、抓捏胸部,嚇得她尖叫呼救才脫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女子深夜獨自返家,竟遭陌生男子尾隨騷擾,甚至強行撫摸下體、抓捏胸部,嚇得她尖叫呼救才脫身。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惡男9月徒刑,但給予緩刑3年,條件是必須賠償被害人、做100小時義務勞務,且不得再靠近騷擾對方。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0月28日凌晨,冉姓被告騎機車行經新竹市東區南大路巷弄時,見被害女子A女(化名)獨自步行,竟上前搭訕遭拒後,一路尾隨至她住處門口。

A女本以爲甩開對方,沒想到冉男竟突然伸手,隔着她的外褲撫摸下體,甚至試圖伸進褲內,嚇得她趕緊用手阻擋。未料冉男變本加厲,再伸手抓捏她的胸部,甚至將她整個人環抱舉起,A女奮力掙扎並高喊「要報警」,冉男才罷手逃離現場。事後A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冉男涉案,將他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冉男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承諾分期賠償,目前已支付首期款項。法官審酌他無前科,犯後態度尚可,因此判刑9月,但給予緩刑3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但必須履行調解賠償,依約支付和解金;2年內完成100小時義務勞務。禁止再對被害人騷擾或侵害,若違反將撤銷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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